勞動部:應屆畢業生穩定就業半年 最高可領3萬元

勞動部今(15)日宣布,即日起開辦「青年就業獎勵計畫」,針對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的15至29歲青年提供最高3萬元就業獎勵,鼓勵社會新鮮人積極尋職並穩定就業。

文:林奕楨|圖:勞動力發展署官網

逢畢業季節來臨,並且國內武漢肺炎疫情已漸趨緩,勞動部今(15)日宣布,即日起開辦「青年就業獎勵計畫」,針對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的15至29歲青年提供最高3萬元就業獎勵,鼓勵社會新鮮人積極尋職並穩定就業。

勞動部表示,於今年6月4日行政院會報告「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規劃透過「衝就業」、「練專長」、「與僱用」策略,陪伴青年從校園順利接軌職場;現依據「衝就業」面向推動「青年就業獎勵計畫」。

勞動部說明,應屆畢業年於今年6月15日至9月30日間就業,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日,再加發1萬元,一次發給2萬元就業獎勵金;如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日,再加發1萬元,合計最高發給3萬元。

另外,考量青年於畢業前可能陸續開始尋職就業,參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日期,將回溯至今年1月15至6月15日間就業且持續受僱中(自6月15日起算受僱期間)的青年,也納為本計畫適用對象。

勞動部強調,對於已線上登錄參加「青年就業獎勵計畫」的青年,可以在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天起的三個月內,備妥身分證、畢業證書及存摺封面等影本資料,透過電子方式傳送、郵寄或親送到工作所在地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提出申請,審查通過後,將就業獎勵金直接匯入青年指定金融帳戶。

勞動部說到,為協助青年就業及充實特定行業人力,已推動「特定行業就業獎勵津貼」,並放寬青年適用資格。青年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諮詢及推介至特定製造業或照顧服務業工作,於同一雇主連續就業達30天,每月發給5000元至7000元的就業獎勵,最長發給18個月,最高發給10萬8000元。

因此,青年於6月15日至9月30日間,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諮詢及推介從事特定製造業或照顧服務業工作穩定就業,除了領取「青年就業獎勵」3萬元外,還可以再領取「特定行業就業獎勵津貼」10萬8000元,合計最高可領13萬8000元的就業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