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角騷亂案 最重判囚7年

2016年農曆大年初一深夜,本土民主前線在旺角發起集會,終演變成騷亂。

文:羅傳謙|圖:取自網路

港又有2人因參與2016年香港旺角騷亂而被判入獄。被告容偉業、袁智駒早前被法院裁定暴動罪、襲警罪、縱火罪成立,案件今日(9日)在高院宣判,法官指本案涉及公眾利益,判刑須保護社會,不能判處感化,故判處兩人均監禁3年。

法官表示,此案性質非常嚴重,參考香港與英國的案例,任何人都不能以非法手段行使其言論和集會自由,對於類似案件,判處具阻嚇性刑罰最恰當。

2016年農曆大年初一深夜,本土民主前線在旺角發起集會,表示要維護違法經營的路邊攤販,阻止他們被取締,但之後演變成騷亂,至今共有91人被捕,當中28人被定罪,其中以被判囚7年的盧建民最重。

本土民主前線核心成員黃台仰棄保潛逃,雖有報道指他曾在英國出現,但至今去向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