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考考卷求老師給滿分 考生遭扣2分

有指考考生在考卷上寫「請給我100分」被扣2分。

文:陳俊男|圖:編輯部

對今年指定科目考試考生在考卷上畫畫,或是寫唐朝詩人白居易的詩「琵琶行」等違規行為,大考中心15日就這些行為召開會議,做出依試場規則扣該節2分的決議。

今年仍有部分指考考生在答案卷上塗鴉,像是寫白居易的琵琶行、畫線上遊戲「英雄聯盟」角色達瑞斯等,甚至還有考生向閱卷老師喊話「請給我100分」,都依試場規則,亦即考生在答案卷卡上做任何與答案無關的文字符號,將扣減該節卷、卡2分的規則予以處分。

另外,有84件考生沒有攜帶參加考試有效證件正本的違規行為,依據試場規則,至當節考試結束鈴響畢前仍未將應試有效證件送達試場或試務辦公室者,扣該節考試成績2分;還有38件應試時身邊攜帶行動通訊裝置的違規案,則扣該節考試成績5分。

台北考區有考生在考試鈴響後,在座位上拿出錢包裡的發票開始整理,經制止後停止並放回抽屜。考區建議依試場規則第8條第2項,考試開始鈴響後,發現非應試用品置放抽屜者,扣該節5分,針對此一個案,有考試委員認為,統一發票並非是簡章正面表列的非應試用品,不應扣分,也有委員認為該考生的確有擾亂試場規則,建議可另尋其他適合的規則來扣分。

經考試委員投票表決結果,最後7票不同意扣分,3票同意扣分,大考中心主任張茂桂最後裁示該考生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