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霆儒|圖:編輯部
捷克政府今天(當地時間15日)宣布,給予8名台籍犯罪嫌疑人「輔助性保護」。此舉等於回絕中國的引渡要求,反駁捷克法院先前的裁定,辯護律師說,捷克政府相信他們在中國將會受到非人道待遇。
西班牙政府在本月7日將94名台籍騙嫌犯遣送到北京。臺灣「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已有捷克律師向她表示,這種符合「一中原則」的判例,未來恐成為歐洲國家遣送台人的參考依據。她解釋,若歐洲國家認定臺灣人也是中國國民,未來在處理各類案件遣送時,會更容易將國人送到中國大陸,「恐怕會變成另外一種逃犯條例」。
去年1月,捷克警方接獲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發出的紅色通報,在布拉格郊區破獲一電信詐騙集團,其中有陳姓、林姓等8名臺灣人涉嫌假扮大陸公安與檢察官,撥打越洋電話詐欺現居澳洲的大陸公民,獲利金額高達6000萬克朗(約新台幣8000萬元)。
大陸要求引渡的消息一出,臺灣駐捷克辦事處立刻提出抗議,外交部也積極尋求法律管道,呼籲歐盟國家重視人權,但布拉格地方法院仍採信中方「公平審判」和「不判死刑」的保證,去年秋天同意將嫌犯引渡到中國。隨後他們提出上訴,上月中旬布拉格高等法院做出最後裁決,8人全都維持原判。
捷克內政部長哈瑪切克(Jan Hamáček)在推特發文證實,將對8名臺灣電信詐欺犯提供輔助保護,不會把嫌疑人引渡到中國大陸,此舉等於反駁高等法院的裁定。臺灣犯罪嫌疑人的辯護律師克魯帝納(Miroslav Krutina)指出,捷克政府憂心罪犯受到不人道對待、刑求和被判死刑的危險,基於人權考量所以做此決策。
哈瑪切克也強調,中國曾要求引渡詐欺犯,但捷克政府最後決定對台灣人提供輔助保護,但這只是臨時保護行為,絕對不是庇護。他提到,這項決議是非公開的行政程序,不便再透露更多案件相關的資訊。
上週,瑞典最高法院才決定不引渡遭北京指控貪汙的喬建軍,理由是這名中國前官員有受到迫害的風險。
一般除了正式的難民身分,歐盟國家經常給予申請庇護的外國人所謂的輔助性保護(Subsidiary protection),讓他們暫時免於被遣返的命運,一定期間過後還可延長,以免他們受到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