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如琳|圖:編輯部
航港局指出,108年初截至7月底,國際商港區二氧化硫(SO2)排放量,較去(107)年同期減少3707公噸,顯見提前實施低硫燃油管制,已有效改善港區空氣污染情形。
航港局表示,為展現防制港區空氣污染決心,自108年1月1日起,較國際公約提前一年實施國際航線船舶進入國際商港區域強制使用硫含量0.5%以下之低硫燃油,並增訂罰則及船舶檢查作業程序作為執行配套措施。
航港局說明,國際海事組織(IMO)將於109年實施國際航線船舶使用硫含量以重量計0.5%以下低硫燃油或具同等減排效應之裝置或替代燃料。自107年實施國際航線船舶提前使用低硫燃油獎勵措施,讓航商熟悉使用,檢查員熟稔檢查程序及相關文書,為108實施低硫燃油管制預作準備。
航港局表示,108年預訂檢查船舶747艘,截至7月底,已檢查船舶592艘,達成率79.25%,違規3艘,違規率0.51%。各類污染源排放量較去(107)年同期二氧化硫(SO2)減少3,707公噸、PM2.5減少166頓、PM10減少205公噸、NOX減少38公噸,已初步展現防制空氣污染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