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委會756次委員會 審議行義路溫泉

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今(3)日召開756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兩處行義路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計畫案,以商特區變更回饋規定修訂案,本次會議市府並針對大安區音樂及圖書中心擬擴大細部計畫範圍實施設計管制的方案先提委員會議報告,後續將納入大安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提委員會審議。

文:路平|圖:編輯部

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今(3)日召開756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兩處行義路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計畫案,以商特區變更回饋規定修訂案,本次會議市府並針對大安區音樂及圖書中心擬擴大細部計畫範圍實施設計管制的方案先提委員會議報告,後續將納入大安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提委員會審議。

都委會表示,信義路三段AIT舊址興建台北是音樂與圖書中心規劃,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經106年10月12日第717次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修正案通過,主要計畫並經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已於108年4月11日公告實施。

都委會提到,因應內政部核定的主要計畫範圍,今剔除北側道路用地及西北側商特區,細部計畫範圍也需要配合修正,惟考量音圖中心是北市重大建設,具指標性及地標性建築意義,現基地位於巷內,為能形塑園區人口意象及整體風貌,計畫區以北之街廓確有配合實施都市設計管制必要,故擬擴大細部計畫範圍將臨信義路三段的第三種商業區(特),及道路用地一併納入管制,訂定都市設計準則。

都委會認為,聽取簡報後,原則同意本次報告的規劃方向,至於擬擴大的細部計畫範圍,則納入刻正審議的台北大安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內,後續依程序補行公開展覽。

都委會表示,為保育及永續利用溫泉資源,中央於92年7月公布「溫泉法」,規定溫泉區的劃設應優先考量現有已開發為溫泉使用之地區,涉及土地使用分區依相關法令配合辦理變更。

都委會提到,將協助北投行義路區溫泉業者透過開發許可機制辦理都市計畫變更,申請期限已於106年3月28日截止,計有17家業者完成分區整體規劃審議,也已協助15家業者進行都市計畫法定程序,目前審議通過12家業者的計畫案。本次會議將協助業者提出的66-1地號及66地號兩處計畫案,位於行義路300巷西北側,均屬C區開發許可範圍,面積各為1891.62及2234.83平方公尺。

都委會表示,108年8月20日至行義路地區實地勘查,今日會議聽取簡報說明後,同意本案由「保護區」變更為「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並建議市府積極協助當地發展協會加強地區交通接駁、整體景觀等共同事項的管理維護,促成行義路地區溫泉觀光產業的永續發展。

都委會提到,第3案為台北市主要計畫商業區通盤檢討計劃案內,有關商業區變更回饋相關規定修訂案,市府於84年9月27日公告實施「修訂台北市主要計畫商業區通盤檢討計畫案」,基於當時北市商業發展需要,訂定變更商業區的規範,除需符合規範限制及社區參與規定外,並應辦理回饋後開始做商業使用,變更共149處、面積合計約303公頃的商特區。之後市府於94年8月29日,針對案內有關商業區變更回饋相關規定公告第1次修訂,修訂回饋金計算公式,並增訂免予回饋相關規定。惟94年公告修訂迄今,依規定回饋金總計僅23件,收執效益不彰,經檢討分析係回饋金公式參數認定不易、計算方式複雜、專業門檻高以致於民眾不易理解,導致辦理回饋意願不高。

都委會表示,為振興商業活動,鼓勵產業發展並達成簡政便民的目標,所以針對現行變更回饋金計算公式進行第2次修訂以簡化作業程序,同時合理調降低回饋金負擔,藉以鼓勵商業合法化進駐,另因應中央危老條例的規定,增訂岸內商特區原屬住宅區者,適用該條有關建蔽率放寬的規範。

都委會說到,聽取市府簡報說明後認為,建議市府針對台北市商業區的使用現況進行調查,並建立資訊化的管理資料庫,以作為全市商業區後續整體規劃檢討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