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用含硫量0.5以下 短期營運成本提高 長期空氣品質更好

國際海事組織(IMO)規定2020年元旦起,國際航線船舶應採用含硫量0.5%以下的低硫燃油燃料,導致航商燃油營運成本增加。

文:李藝|圖:編輯部

際海事組織(IMO)規定2020年元旦起,國際航線船舶應採用含硫量0.5%以下的低硫燃油燃料,此規定導致航商燃油營運成本增加,交通部航港局呼籲航商應依《航業法》公開低硫燃油附加費調整機制,提升透明度。

航港局表示,有鑑於全球暖化及空氣汙染日益嚴重,已造成全球氣候異常,國際海運組織(IMO)於2018年10月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第70次會議,通過MEPC.280(70)決議案,修訂「防止船舶汙染國際公約(MARPOL)」附錄規定,決議2020年1月起實施船舶採用硫含量0.5%以下的低硫燃油燃料。

目前我國的國際航線船舶使用含硫3.5%的船用燃油,為因應IMO新規定,船必須改以低硫油,或花數百萬美元裝化硫器,營運成本也跟著提高,就短期而言,海運相關業者或貨主,相關營運成本可能因此而上升,但反觀長期,全球上萬艘船舶美日若能因此減少77%以上的硫排放,將可以有更好的生活環境及空氣品質。

航港局長郭添貴強調,依國際海運運價市場慣例,針對「短期、變動、突發或季節性」等增加的變動成本,國際航商均採用收取附加費的方式,共同分攤營運成本,惟長期而言,燃油市場因應低硫燃油需求增加而提高燃油的供給,使供需趨於平衡,價格回穩。實務上航商為彈性因應燃油價格波動,以較高油價預估費用,申報價格上限備查,實際收取附加費費用將隨市場機制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