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提出500萬交保 難換自由繼續羈押

孫道存因掏空公司200億元,被判刑3年定讞,原訂1日刑滿重獲自由,服監期間被控涉嫌業務侵占等罪嫌,避免畏罪潛逃,孫則提出願意以500萬元交保,依據法官開庭後認為他有逃亡之虞,所以裁定羈押禁見。

文:林立|圖:編輯部

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因掏空公司200億元,被判刑3年定讞,原訂1日刑滿重獲自由,但卻在八德外役監出獄前夕被法官攔截,服監期間又被控涉嫌業務侵占等罪嫌,於台北地院上周開庭時,被公訴檢官建請法官在孫道存出獄後繼續羈押,避免畏罪潛逃,孫則提出願意以500萬元交保,依據法官開庭後認為他有逃亡之虞,所以裁定羈押禁見,上午10點被押往台北看守所,讓他出獄返家與嬌妻迎接2020年新未來美夢破碎。

合議庭法官所持羈押理由,孫道存所涉犯最輕本刑是1年以上有期徒刑,涉嫌侵占金額逾1億元,情節重大,未來可能面臨高額民事求償及刑事沒收,與檢察官主張侵占金額有1億元落差,有逃亡滅證及串供可能。

此外,孫在去年12月26日偵查庭中,僅願提供500萬元保證金,該保證金與犯罪所得,可能遭受的刑事處分明顯不成比例,恐有串供滅證,不能用繳交保證金方式免除,所以本案無法採用辯護律師所提出的羈押強制處分替代方案。

孫道存在庭中哽咽表示,因喉嚨長腫瘤,本來期滿要開刀,還有高血壓,且自己是土生土長在台灣,母親也在台灣,絕對不會逃亡,另外,此案都是自己挪用資金,且無其他共犯,沒有串供之虞,保證金部分也願意提高。他的辯護律師提到,擔任孫的律師10多年來,保證孫絕對不會逃亡。

孫道存因掏空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200億元,被判刑3年定讞,2017年9月入獄服刑,刑滿出獄,又因在監期間,又被控侵占太平洋網球基金會、孫法民文教基金會1億2000萬元,合議庭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