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電眼數量增 行車務必守秩序 違規者罰鍰6000元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14日表示,配合公警局再增設10處「國道電眼」之稱高解析度攝影機,提供公警局舉發開單。

文:林立|圖:編輯部

通部高速公路局14日表示,配合公警局再增設10處「國道電眼」之稱高解析度攝影機,提供公警局舉發開單,並提醒用路人欲駛離國道,應儘早變換至外側車道,依序駛出交流道,切勿從左側車道強行插入通貫車隊,違者將處以新台幣3000至6000元罰鍰。

目前已裝設好並開始啟用的國道電眼,包含國1五股北出、林口A南出、大雅南出、鼎金系統雙向出口、國3南港校統北出、中和南出、國3甲萬芳西出及木柵東出等9處。

高公局表示,目前再增設10處攝影機,僅有國道1號新竹交流道南向、國道2號南桃園交流道東向及國道3號大溪交流道南向等3處啟用,另外7處包含國道1號機場系統南向往國道2號西向、竹北交流道北向、頭份交流道南向、大灣交流道南向、台南交流道北向、國道2號大園交流道西向及國道3號木柵交流道南向,將配合公警局陸續公告啟用。

高公局提醒用路人,如從左側車道強行插入連貫車隊下交流道,違者可處新台幣3000~6000元罰鍰,若遇到相關違規插隊車輛,亦可將行車紀錄器所錄攝的違規影像,提供公警局逕行舉發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