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14日表示,參考「G20普惠金融指標體系」,並依台灣金融市場發展現況,從金融服務可及性、使用性及品質等三面向,評估惠普金融發展成效,初期將訂定21項衡量指標,每年發布衡量結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近年積極推動「惠普金融」,即金融業滿足個人和企業需要,以負責任且持續的方式,提供有用且負擔得起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包括交易、付款、儲蓄、貸款和保險,最終實現經濟包容性、改善貧富差距與生活水準、促進社會公平及社會福利等目標。
金管會指出,為進一步接軌國際,參考「G20普惠金融指標體系」,並依台灣金融市場發展現況,將建置「我國普惠金融衡量指標」,以金融服務可及性、使用性及品質等三面向,評估惠普金融發展狀況及執行成效。
初期訂定21項衡量指標,未來將依發展現況據以調整。
第一,金融服務可及性,金融消費者包括偏鄉及特殊族群,接觸金融服務的利性及友善性,共計有7項衡量指標。
第二,金融服務使用性,將調查成年人使用銀行服務,(包括存款、貸款)、數位金融(行動支付、數位存款及網路投保),以及保險商品(壽險保單及微型保險),這項共有8項衡量指標。
第三,金融服務品質,金融業必須瞭解金融教育宣導是否遍及全國各鄉鎮與消費者、科技進一步提升金融服務、公平待客落實及糾紛解決機制,共計有6項衡量指標。
此外,金管會為鼓勵國銀加強對小型及新創企業等,更多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並持續瞭解中小企業融資辦理情形,並訂定2項觀察指標。
若投資是非「G20普惠金融指標體系」,所建議的衡量項目,為觀察民眾使用數位金融投資工具的狀況,另訂定證券及期貨市場電子下單交易比率2項觀察指標。
金管會提到,多數指標的數據將從金融機構或市場周邊單位蒐集,少數則將透過抽項調查取得,原則上,將以一年發布一次指標的衡量結果,期望金融服務,更能貼近民眾及企業所需,在效率便利及品質逐年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