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肥咖條款CRS 稅務不漏報

全球反避稅浪潮起,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發布共同申報準則(CRS)後,台灣9月起將首次與日本、澳洲資訊交換。

文:如琳|圖:編輯部

球反避稅浪潮起,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發布共同申報準則(CRS)後,台灣9月起將首次與日本、澳洲資訊交換。財政部25日表示,目前CRS申報系統以上線,金融機構自3月1日起可申請註冊帳號,每年6月以網路方式申報,申請前1年度應申報的金融帳戶資訊。

財政部指出,目前CRS申報系統已經上線,建議金融機構即日起可至此系統「檔案工具下載」專區,下載申報資料檔案格式規範、常見疑義解答及離線版工具,提早做因應。

至於,「線上註冊」及「上傳與申報」功能將於今年3月1日起可申請註冊帳號,未來每年3月及4月都可上傳申報測試檔案,並在每年6月完成網路申報,若申請資料筆數少於20筆以下的金融機構,可使用該系統提供的「線上製作申報資料XML檔案功能」,逐筆輸入申報資料後轉檔產製XML檔案。

財政部說到,台灣自2017年11月實施CRS制度,金融機構自2019年元旦開起執行盡職審查,辨識應申報的金融帳戶,今年起每年6月申報帳戶資料。另外,若金融機構確認沒有申報的金融帳戶,仍需至系統註冊,申報並註明無應申報的金融帳戶。

財政部提到,台灣預計今年起,每年9月與應申報國,進行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目前與台灣簽署CRS的國家有日本、澳洲,9月雙方將進行首次資訊交換。

財政部強調,罰則方面,金融機構都積極配合CRS的規定,若未依遵守規定,依據「稅捐稽徵法」規定,未依規定進行金融帳戶盡職審查或其他審查者,將由財政部或其授權機關,處2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