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所稅申報填錯代碼、短漏報收入遭至補稅處罰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今(20)日表示,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暨107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期間自2020年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資料照)

文:莫子涵|圖:編輯部

政部台北國稅局今(20)日表示,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暨107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期間自2020年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為協助各營利事業正確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特整理以往常見申報錯誤,或漏為申報事項,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以免因短漏報遭補稅處罰。

台北國稅局指出,自107年度起,營利事業免在設置股東抵扣稅額帳戶,且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率由10%調降為5%,分別就損益及稅額計算表,及未分配盈餘申報書常見錯誤;就損益及稅額計算表方面,誤填行業代號、短漏報收入等項目;就未分配盈餘申報書而言,未自行調整加計短漏報當年度所得之稅後純益、填寫彌補以往年度的虧損錯誤等項目。

台北國稅局呼籲,108年度結算申報書格式以於網站(https://www.ntbt.gov.tw/分稅導覽/營所稅/報稅資訊/營所稅結算申報專區)提供下載,在武漢肺炎疫情期間,網路申報安全又便利,請營利事業多利用網路申報,以避免群聚感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