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凱鈞|圖:編輯部
成功路及康寧路等路段,於夜間常有改裝車輛超速行駛,不僅噪音擾鄰,更影響周邊道路交通安全。
內湖分局為維護轄區市民安寧生活空間,於4月份起規劃優勢警力,結合環境保護局環保稽查大隊不定期共同執行取締危險駕車勤務,並針對超速行駛、改裝車噪音及危險駕車等違規態樣加強執法。
不當改裝車體、電氣設備,車輛安全結構可能減弱,而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之罰鍰,並責令檢驗。而改裝排氣管之部分,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可處車主或駕駛人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另亦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43條,最重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之罰緩。
內湖分局呼籲民眾勿任意改裝車輛、拆除消音器或超速行駛,除能確保行車安全外,也避免噪音影響環境安寧,並將持續配合監理站、環保局等單加強稽查改裝及噪音車,還給市民舒適寧靜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