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衝擊進口酒 原產國電子證明替代紙本

財政部國庫署昨(22)日表示,受武漢肺炎疫情影響,歐洲國家及澳洲等酒品出口原產國政府,或商會無法開立「紙本」原產地證明書問題,目前僅以電子簽章方式提供該文件。(示意圖)

文:李雪妍|圖:編輯部

政部國庫署昨(22)日表示,受武漢肺炎疫情影響,近來接獲酒品進口業者反映,遭遇歐洲國家及澳洲等酒品出口原產國政府,或商會無法開立「紙本」原產地證明書問題,目前僅得以電子簽章方式提供該文件。

國庫署指出,為免影響業者進口酒品,已放寬業者申請進口酒品查驗時,得以當地政府或其授權商會的電子產證及進口業者聲明書代替。聲明書格式可至官網(www.nta.gov.tw)下載使用。

國庫署強調,依進口酒類查驗管理辦法第8條,及酒類標示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向財政部申請進口酒類查驗時,應附原產出口國政府,或授權商會出具的原產地證明。

國庫署說明,為避免因疫情造成業者進口酒品困擾,採行本項暫行措施,以協助業者因應,至於回復現行作業時間,將另行公告,截至目前已有16家酒進口業者憑此等文件順利完成進口酒品查驗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