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取得再生能源售電執照 全年供8.4億度綠電

台電投入綠電市場,透視銷售自建綠電,可為綠電交易平台挹注8.4億度綠電,成為目前全台最大綠電供給者。圖為「彰濱雙綠能」太陽光電暨風力發電場。

文:盧鈺苓|圖:編輯部

電今(6)日表示,4月已取得再生能源售電業執照,將透過銷售自建綠電,活絡國內綠電市場交易,估計全年可為綠電交易平台挹注8.4億度綠電,成為目前全台最大綠電供給者。

台電長期以來積極投入再生能源的開發,除了彰濱光電、彰工風力等大型案場,亦有效運用火力電廠、變電所等場所建置太陽板或風力發電機。圖為台中火力發電廠。

為滿足台灣企業綠電使用需求,再生能源轉供案例陸續啟動。台電指出,去年11月獲經濟部同意,新增「再生能源售電業」營業項目,且在今年4月獲能源局核發再生能源售電業執照,預定5月股東常會提案審議。章程變更及營利事業變更登記後,即可在標準檢驗局規劃的綠電交易平台上開始銷售綠電。

台電說明,長期投入再生能源的開發,除了彰濱光電、彰工風力等大型案場,也運用火力電廠、變電所等場所建置太陽能板或風力發電機。經盤點至今年底,台電全年共可為綠電市場挹注約8.4億度的供給量,為目前最大綠電供給者。

台電強調,對於有意投入綠電交易市場,但已與台電簽訂躉購契約的部分業者,以「不影響全民電價」及「風險攤平」的原則進行協商,讓終止契約能顧及用電、綠電業者的需求,也保障全民用電的權益。至今台電已與5家業者在合意的條件下終止契約,未來將持續協助轉供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