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莫子涵|圖:Flickr
疫情衝擊經濟,政府各部會發放各種補助款,有民眾向金管會反映,才剛拿到生活補助款,就遭到銀行凍結,金管會昨(6)日特別提醒銀行,依疫情特別條例規定,這些補助款不能被扣押、強制執行。
金管會表示,銀行配合司法或行政強制執行程序時,應先確認帳戶內金額,是否為帳戶所有人,跟政府領取的紓困相關補助款項,以免發生違法抵銷或扣押情形。
金管會呼籲銀行注意,今年4月21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其中第9條之1地2項已明定「自政府領取的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銀行如果有未注意到這項法律規定,以致抵消或扣押到民眾自政府領取的紓困款項情形,請債權銀行積極主動協助處理。
金管會說明,勞動部所發給的生活補助金,匯款來源會註記「行政院發」文字,其他機關的紓困補助款項,也可從匯款來源為政府單位的方式辨識,請銀行確認帳戶內,是否有機關依據特別條例發給的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避免發生違法抵銷或扣押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