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衝擊貨品價格波動劇烈 海關祭3原則應變

若以平時關稅估價方式,不少貨品將視為異常情況擋下,為避免造成通關障礙,減少業者資金積壓,在疫情期間會以3項作業原則因應,化解通關障礙。

文:莫子涵|圖:財政部關務署臉書

年因受疫情影響,國際商品價格波動劇烈,財政部關務署昨(9)日表示,若以平時關稅估價方式,不少貨品將視為異常情況擋下,為避免造成通關障礙,減少業者資金積壓,在疫情期間會以3項作業原則因應,化解通關障礙。

關務署說明,我國關稅估價採交易價格制度,進口人申報貨物完稅價格,應依據該次買賣雙方交易契約,計算實付或應付價格,作為申報基礎,並依關稅法規定,依序適用關稅估價方法,若進口人申報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偏離一般市場行情時,海關將依法調查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關務署指出,受疫情爆發以來,陸續收到水產及蔬果等業者反映,由國際商品價格變化劇烈,以至於實際交易價格報關,被判定貨物完稅價格偏離一般市場行情,導致通關不便,而研擬出3項作業原則因應,首先,海關辦理完稅價格核定,應將國際貨物價格受疫情影響因素列入考量,由各進口地海關適時參考國內外相關行情資料,掌握貨價變動情形。

其次,防疫期間,廠商申請押款放行案件,海關將綜合考量國際價格影響、貨物特性、廠商進口紀錄及商譽等因素,核估相當保證金,避免押放爭議。最後,防疫期間貨物價格波動較大,未能即時核定應納稅額案件,海關將加速處理,避免業者資金積壓,一般核定需要2到3個月,時程將加快半個月至1個月。

關務所強調,所研擬3大原則將通案適用各類貨物,不只是針對水產、蔬果業者,為維護貨物通關效率,海關並建議進口人應主動提供交易合約、訂單、信用狀、結匯水單等相關資料佐證,提供海關順利完成關稅估價,以確保納稅義務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