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芮國際度假酒店否極泰來 多年纏訟總算全身而退

文:劉孟儒|圖:編輯部

於三星鄉草湖玉尊宮上方山區的欣芮國際度假酒店(原名天外天),在歷經總總波折後,終於在日前曙光乍現,與台中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纏訟10多年的債權紛爭,最高法院已終審定讞,麗明營造再抗告遭駁回,如今負責經營的劉貴富董事長,終於可以全心投入營建工程。

台中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天外天國際育樂股份有限公司求償債務,今年初向宜蘭地院申請強制執行事件施工中的「天外天」(現稱欣芮國際)大飯店工程,宜蘭地院還因不諳法令而提出澄清聲明,這件債權紛爭10餘年,最高法院民事裁定書指出,再抗告人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天外天國際育樂股份有限公司求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對於09年6月20日臺灣高等法院裁定(109年度抗字第737號提起再抗告被駁回,欣芮國際度假酒店終於擺脫這個10餘年的紛爭,劉貴富董事長總算嶄露笑顏,直說可以為三星鄉好好發展地方觀光。

總投資金額約46億的欣芮國際度假酒店(原名天外天),酒店的外觀和設計朝國際品牌最高標準規劃設計,土地面積約10.3公頃,建築物近兩萬坪,共有6棟建築,總房間數約有202間,還有Spa設施、婚禮教堂,可容納200桌的大型宴會廳等,堪稱三星鄉第1個5星級飯店,原本冀望完工啟用後,企盼帶動宜蘭三星鄉的整體發展,成為三星鄉的新地標。但這一切的夢想卻隨著金融海嘯、爆發雷曼兄弟等事件,原融資銀行南非標準銀行抽銀根,使得該建物在民國95年時,起造人天外天國際育樂股份有限公司不得不停工,建商麗明營造因為收不到工程款,於是興起假扣押信託給兆豐銀行的開發案的土地及建物之念頭。

宜蘭地院在收到麗明營造的強制執行後,於109年1月9日到現場查封,但建物建造執照的起造人在96年10月 8日即已由相對人變更為第三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又再106年9月20日變更為第三人「貝門股份有限公司」,且興建建物的各期工程款,都是由兆豐銀行名義開立的信託專户所支出。第三人“貝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第三人)於同年 1 月 13 日向宜蘭地院具狀聲明異議主張建物為其所有,查封程序顯有違法不當等情事。

麗明營造再提起再抗告,但最高法院認為債權人查報的財產是否確屬債務人的財產,執行機關只能就財產的外觀認定,如果是不動產應以地政機關登記名義的外觀為調查認定為依據,若債權人無法提出證據,使執行法院得由外觀上認定債權人所查報的財產屬於債務人所有時,執行法院應依職權撤銷執行的處分。再抗告人麗明營造並未提出可資審認屬於建物為相對人所有的證明,顯因此最高法院維持宜蘭地院所駁回再抗告人異議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