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督盟:台灣直轄市、縣市議員含候選人應定期申報財產資料並公告 呼籲立院儘速修法補漏洞

文:編輯部|圖: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台22縣市正、副議長,共有380位直轄市議員、532位縣市議員,每年皆要依法申報財產,地方政治看似將財產攤在陽光下接受檢驗,但卻一連爆發檢調偵辦縣政府涉貪圖利弊案、議員挪用助理費繳房貸、薪資以少報多等盜領情事,連縣長、直轄市議長都被檢調約談。

令人擔憂地方正、副議長則職掌1.2兆全台縣市政府預算,在民主政治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但是長期以來,相較中央選舉或直轄市首長,國人對地方政治的關注度卻不高,而主持議會、角色關鍵的議長們,更是涉入賄選、黑道的傳聞不斷,其中超過6成曾捲入或遭起訴刑事案件,包括樁腳買票、詐領公款,甚至回扣貪污。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理事長曾建元表示:「地方議會是黑金政治、派系的起源,但現行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公開卻獨漏地方正副議長及議員,這是民主進步的一大漏洞。今年底將舉行地方選舉,如果立法院不能在本會期修法通過,就要再等四年,那就是對地方議會放水。」

直轄市、縣市議員(含候選人)財產申報上網破局!怠惰修法,錯過需再等4年!

公督盟追查發現,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規定部會首長、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縣(市)長,需定期申報財產並上網公告,但卻獨漏地方議會的議長、副議長、議員,這項漏未規定,導致同市不同調的詭異情況!條文要求市長、副市長的財產申報須依法上網公開,但議長、副議長、議員的財產卻未上網公開。不僅如此,也造成同屬民意代表的立法委員與地方議員候選人,出現標準不一致的狀況。

立法委員賴瑞隆表示:「去年台灣清廉指數名列全球第25名,持續進步;但還有一個缺憾就是地方議會的財產申報仍未規範公開,這已阻礙到台灣清廉民主的進步。目前跨黨派都有提相關修法,期待各黨團不要再阻礙,趕在本會期順利完成三讀程序,以適用今年底選舉。」

立法委員張其祿表示:「現行財產申報法有一個嚴重的缺口,從總統、市長、立委都需要公開,但就唯獨地方議會議員被遺漏掉了;地方議會每年審查1.2兆地方預算,那審查者的財產申報當然必須要公開透明。今天委員會開始排審了,本次修法不該有爭議,因為現行的獨漏是不正常的。如果反對就是阻礙台灣清廉民主的發展,希望盡速通過,讓本次選舉就能適用。」

立法委員邱顯智提供說明表示:「過去曾有數度機會將縣市議員納入上網公告財產申報對象,但都未能成功。人民有知的權利,知道自己支持的究竟是怎麼樣的人,是選賢與能的必要條件,也供全民有檢驗的機會。時代力量黨團支持進步的修法,希望今天就可以將法案送出委員會,並在會期結束前三讀通過,一起讓陽光早日照進地方選舉。」

因此公督盟認為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應該儘速完成財產申報初審修法,直轄市、縣市議員候選人財產申報資料,應須由各地選委會於選前上網公告,目前司法法制委員會中,共有行政院、時代力量黨團、民眾黨黨團、劉世芳委員、邱臣遠委員、蘇治芬委員、羅致政委員、賴瑞隆委員、湯蕙禎委員、李昆澤委員、陳秀寳委員、莊瑞雄委員等各委員版本,尚未完成初審。

公督盟法案評鑑小組召集人謝東儒表示:「公督盟持續關注中央、地方的透明,試圖將國會的透明制度逐漸延伸到地方議會上。期待本次修法會增加民眾參與政治的意願,並增加民眾對地方民意代表的信任。」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公督盟感謝目前行政院、民進黨、民眾黨、時代力量都有提出相關修法。本次修法更重要的是將候選人同樣納入公開對象,民主政治就是責任政治、透明政治,要求公開候選人財產是理所當然,選民作為政治消費者,在投票前必須要清楚知道候選人們的成分。最後,公督盟再次強烈要求盡速完成修法,以適用於本次大選之議長、議員候選人。不要打修法假球,不該再放任黑金勢力肆虐地方,讓陽光實質照入地方議會。哪個立委、政黨敢阻擋修法通過,就是反對民主的進步,民眾也應要給予強烈譴責。」

法規名稱: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修正條文
第六條 受理申報機關(構)於收受申報二個月內,應將申報資料審核,彙整列冊,供人查閱。

總統、副總統及縣(市)級以上公職候選人之申報機關(構)應於收受申報十日內,予以審核彙整列冊,供人查閱。

總統、副總統、行政、 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政務人員、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 (市)議員等人員之申報資料,除應依前項辦理外,應定期刊登政府公報並上網公告。

如為前項公職之選舉候選人,其申報機關(構)應於收受申報十日內,由各級選舉委員會上網公告。申報資料之審核及查閱辦法,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監察院定之。

2000位議員候選人財產申報未公開上網!十三個地方監督團體響應公督盟修法訴求!

今年底地方大選預計將會有近2000位候選人,投入直轄市、縣事議員的選舉,倘若候選人產申報資料持續隱匿與不透明未上網公開,如何確保最終選舉不會所託非人?日前行政院也正式提出財產申報法的版本,回應公督盟的訴求,但無奈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至今未完成初審,立法院法定會議日期將屆,為確保條文能於選前修法通過,適用於年底的地方大選。

首都監督聯盟召集人廖惠提到:「縣市政府1.2兆的預算是由正副議長及議員來審議,但議員貪汙、賄選等事件層出不窮,期待這次陽光修法能遏止這些犯罪事件。在此代表13個地方監督團體呼籲不要有任何政黨反民主,阻擋本次的修法通過。」

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理事長林莉棻提供說明表示:「陽光法案是政治清明的防腐劑,更是民主政治的樑柱與地基。但很遺憾,現行並未將各直轄市及縣市議員納入要申報財產並上網公告的規定中,以至台灣民主化30年,不少地方議會仍遭黑金盤據,各項利益輸送時有所聞。這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的大漏洞,實在該趕快補起來了!」

公督盟號召各地監督團體:首都監督聯盟、新北市在地深蹲協會、新北公民行動連線、公民監督桃園議會大聯盟、大台中市政監督聯盟、南投公啥喙、嘉義桃山人文館、台南議會觀察聯盟、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宜蘭縣公民監督聯盟、花蓮議會觀察聯盟、台東公民監督聯盟、澎湖縣探索未來發展協會,響應記者會訴求,強力呼籲立法院應補正修法,將直轄市、縣市議員(含候選人)之財產申報公開上網,真正落實陽光法案,掃除藏汙的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