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日報【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
台南永康墜樓命案死者生前被私禁、凌虐,遭槍擊後墜樓身亡。警方逮捕涉案主嫌曾男、陳姓女店長等4男2女到案,6嫌全否認涉案,5日凌晨檢察官複訊後,裁定曾、劉2嫌聲押、陳姓女店長3人交保,死者母親獲悉,怒嗆「無法接受,一命賠一命」。
死者母親指出,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對涉及兒子死亡命案的6嫌,讓曾、劉2嫌聲請羈押禁見;陳姓女店長3萬元交保、高男3萬元交保、方女5萬元交保;何姓少年移送台南地院少年法庭審訊的裁定,她十分不滿,強烈表達無法接受。
死者母親說,陳姓女店長僅因懷疑他兒子違法,就押人毆打凌虐她兒子,若認為她兒子違法,不是應該報警處理?怎可動用私刑,「當店長就可以叫兄弟打員工?可以這樣對待員工嗎?把我兒子推下樓慘死?這樣殘忍的人,竟然3萬元交保?檢方這樣的裁定我無法接受」。
死者母親並質疑,當時他兒子以手機打電話給她,該名自稱是店長的人,是1名男子,對方恐嚇她,要匯款20萬元才會「原諒」她兒子,兒子也在旁一直請求對方原諒,那時她兒子已被對方控制,為何現在店長變成是「女的」?是該名女店長指使同夥男子恐嚇取財?還是2人共謀逞兇?
「我要真相」死者母親痛批,錢都已經匯了,兒子再有什麼錯,是不是應該報警處理,為何這麼殘忍將人推下樓慘死?「為人父母的多麼心痛,所受的痛苦難以承受」。
死者母親強調,她無法原諒兇手這麼殘忍的行為,她只有一個要求,就是讓兇手「一命賠一命」;給死者、給家屬一個合理交代與公道。
據悉,丁姓死者與2陳姓女店長疑因債務糾紛,無法償還而遭陳嫌糾眾並施以暴力凌虐,且凌虐行為多達數次不等,因組成具有持續性或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其相關行為已符合犯罪組織架構。
警方循線偵處追緝,案發8小時後逮捕曾嫌及高嫌、劉男、何嫌、陳女、方女等4男2女,6嫌全都否認與死者之死有關,全案於4日傍晚依殺人、槍砲、傷害、妨害自由等罪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檢方複訊後,於5日凌晨4時許,裁定曾、劉2嫌涉犯私行拘禁因而致人於死罪嫌,犯嫌重大聲請羈押禁見;陳姓女店長3萬元交保、高男3萬元交保、方女5萬元交保;何姓少年移送台南地院少年法庭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