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日報【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
前南警偵查隊黃姓小隊長疑涉包庇焦姓妻子吸毒,遭拔官調職,焦女的舅舅出面指控,焦女與黃男夫妻倆串聯家族成員,疑欲謀奪阿公阿嬤的財產,將阿公阿嬤戶頭的錢幾乎提領一空後,遂千方百計要騙取阿嬤的印鑑證明,疑欲盜賣土地,惟屢屢無法得逞,竟三天兩頭數次騷擾,更找疑是不良份子登門,舅舅不堪其擾,報案3次,警方竟都不處理,「想包庇自家人,要吃案?」。
舅舅控訴,黃男去(111)年遭爆涉嫌包庇吸毒的焦姓妻子,事後,黃男被調到永康分局交通組。111年7月,焦女接阿嬤返家同住照顧,111年10月,阿公出院,黃男夫妻倆也將阿公接回家照顧,同年12月28日,阿公在黃男家裡過世。
112年1月8日,舅舅要求黃男夫妻將阿公阿嬤的存摺及印章交出來,赫然發現,阿公阿嬤帳戶裡的錢幾乎被提領一空。事後更發現,黃男夫妻倆雖將存摺及印章交出,但焦女卻帶阿嬤去金融機構申報遺失再補發新存簿;不僅如此,黃男重新申辦阿嬤的健保卡,甚至兩度重新申辦阿嬤的身分證。
舅舅說,今(112)年4月23日他接到母親電話,說是沒錢了,要拿印鑑證明去農會領錢,舅舅當下心想,農會領錢與印鑑證明無關,遂告知其母,明日再拿健保卡給她。約莫2小時後,黃男居然騎車去倉庫找他,表示阿嬤要拿印鑑證明去農會領錢,舅舅強調,他會拿健保卡給母親,印鑑證明不能領錢;黃男卻說,「健保卡已申辦新的,已與農會說好,拿印鑑證明領錢」,舅舅堅決不給。
隔天,舅舅帶著堂嫂去黃男家,趁堂嫂在車庫與母親說話,他去田裡巡視,回來時卻看到焦女與堂嫂起爭執,舅舅當下立刻要將母親帶回家,黃男夫妻不讓阿嬤走,舅舅氣憤怒嗆,「錢被你們領得還不夠?」,黃男夫妻倆當場閉嘴,不敢再多說什麼。
接著,自4月24日至4月30日,黃男夫妻帶著不同的家族成員,數次去舅舅家,以探視阿嬤為由,要將阿嬤帶出去,舅舅及其家人擔憂阿嬤被強行帶走,嚴拒開門,但有1次遭強行闖入,焦女甚至找來疑是不良份子的男子,恐嚇意圖明顯,幸好警方先一步到場,未釀衝突。
舅舅及其家人實在不堪其擾,5月1日去申請保護令,並蒐證提告竊盜、偽造文書等罪,舅舅怒控,「數次登門作亂,報案3次,警方居然都不處理,為何不以社維法查處?不敢辦自家人?想包庇?要吃案嗎?」。
舅舅寫檢舉信至台南市警察局總局,總局將案件轉至永康分局,永康分局分局長甘炎民獲悉,立即請督察組主動介入關切、查處,他強調,員警若涉及違法情事,絕對勿枉勿縱,而透過調查,也能還無辜者清白。
麻豆分局則喊冤,表示接獲報案都派員警前往查處,但員警到場,不是人已離開,不然就是相關人等在場,並無爭執衝突或破壞之情況,尚不構成社維法之處理要件,「一定秉公依法處理,不會因為對方身份而有差別待遇」。
「如果他(舅舅)有證據,就去告」黃男回應,其實舅舅自民國85年開始,都沒有照顧阿公阿嬤,因為娶媳後,媳婦嫌說她煮的飯阿公阿嬤都不吃,所以阿公阿嬤一氣之下就搬去岳母(舅舅的姊姊)家住,由岳母照顧,一直到去(111)年8月中,才由他及妻子接手照顧阿公阿嬤。
「阿公自8月開始臥床,把屎把尿、餵飯都是我和我老婆在做,舅舅來2次,都是與阿公吵財產的問題,要求阿公將財產分一分」,至於舅舅指控提領阿公阿嬤的錢,黃男說,「阿公說他有錢,所以住院的費用、看護費,都是阿公自己付的,而且,阿公住在我家那段時間,將一箱2千多元的營養品當成水在喝,兩天喝一箱,我根本負擔不起,是阿公說他有錢,要自己付的」。
黃男指出,存摺是阿公阿嬤拿給他妻子的,還囑咐「該買什麼就去買」,去年,阿公看開了,想說剩那些錢有什麼用,兒子也不養他,不給他生活費,只想從他身上挖錢,阿公才想將地賣一賣、分一分算了。
黃男說,他妻子與阿嬤的感情很好,因為之前都是岳母在照顧阿公阿嬤,後來才由他及妻子接手照顧,舅舅因為財產的事,才從他家將阿嬤搶走,表示他是兒子,他要養母親,阿嬤當然不能說什麼。
黃男質疑,「舅舅之前就曾嗆過,他是兒子,所有的地、財產都是他的,所以,舅舅應該是設法施壓,要讓我岳母及我們放棄一些權利,甚至我岳母要探視阿嬤也都被拒於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