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自媒體網紅注意!網信辦加強管理,「發布謠言造成惡劣影響」一律關閉

圖/擷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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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有具/綜合報導

大陸有不少經營自媒體的「網紅」,在抖音或小紅書等平台上有不少追蹤與點擊,甚至能因此經營帶貨商機。不過大陸中央網信辦10日表示,中央網信辦秘書局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加強「自媒體」管理,表示網站平台應當及時發現,並嚴格處置「自媒體」的違規行為,對製作發布謠言、蹭炒社會熱點事件,或矩陣式發布(同時在多個平台發布相同內容)傳播違法和不良資訊造成惡劣影響的「自媒體」一律予以關閉,納入平台黑名單帳號數據庫,並上報網信部門。

該通知明確表示,對頻繁蹭、炒社會熱點事件博取關注的自媒體,永久禁止新增粉絲,情節嚴重的,清空全量粉絲,網站平台不得提供粉絲數量轉移服務;網站平台應當健全培養這些網紅與內容的MCN(多頻道聯播網)機構管理制度,對MCN機構及其簽約帳號,進行集中統一管理。

新華網報導,上述《通知》要求,網站平台應當有效防止「自媒體」的假冒、仿冒行為,對帳號資訊中含有黨政軍機關、新聞媒體、行政區劃名稱或標識的,必須人工審核;應當嚴格核驗從事金融、教育、醫療衛生、司法等領域資訊內容生產的「自媒體」,並在帳號主頁展示認證名稱,加註所屬領域標籤。

同時,這些「自媒體」在發布涉及國內外時事、公共政策、社會事件等相關資訊時,網站平台應當要求其準確標注資訊來源;使用自行拍攝的圖片、視頻的,需逐一標注拍攝時間、地點等相關資訊;使用技術生成的圖片、影片的,需明確標注是技術生成;引用舊聞舊事的,必須明確説明當時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

另外,這些自媒體發布資訊時,《通知》要求不得無中生有、斷章取義、歪曲事實;不得以拼湊剪輯、合成偽造等方式,影響資訊真實性;“若發布含有虛構情節、劇情演繹的內容,網站平台應當要求其以顯著方式標記虛構或演繹標籤;鼓勵網站平台對存在爭議的資訊標記爭議標籤,並對相關資訊限流。

同時,在發布內容時,對於涉及公共政策、社會民生、重大突發事件等領域謠言,網站平台應當及時標記謠言標籤,在特定謠言搜尋呈現頁面置頂「闢謠」資訊,運用演算法推薦方式提高闢謠資訊觸達率,提升闢謠效果;網站平台應當要求自媒體不得集納負面資訊、翻炒舊聞舊事、蹭炒社會熱點事件、消費災難事故,不得以防止失聯、提前關注、故留懸念等方式,誘導用戶關注其他帳號;對打造低俗人設、違背公序良俗網紅形象,多帳號聯動蹭炒社會熱點事件進行惡意營銷等的自媒體,網站平台應取消或不得賦予其營利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