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連雅惠/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局長王銘德今(11)日宣布將推出高風險駕駛事件公布制度,藉此喚起市民對交通安全的關注。該制度將涵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且涉及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的駕駛行為,例如不停讓行人、違規肇事、肇事逃逸等。
交通局將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做的裁決處分,在30日內公布於機關網站。該作業原則即日起實施,將定期審查符合公布標準的案件的處分結果。預計在完成相關行政程序後,將於一個半月至兩個月內公布第一批名單資訊,之後每月將會公布一次。
高風險駕駛事件公布的內容包括:一、汽機車駕駛人的匿名化姓名;二、包含汽機車駕駛人性別、年齡、違規地點及行為描述等相關信息;三、汽機車駕駛人影像經模糊處理的相關照片。
王銘德局長對此強調,本制度不僅為了懲戒違法行為,更為推動交通安全議題的持續關注,希望提高駕駛人的安全意識,降低交通事故風險,創造更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