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連雅惠/金門報導
前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林姓少將參謀長,因涉嫌侵占價值7990元的公用洗衣機,遭金門地方法院依貪汙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3年。
判決指出2017年12月,金門防衛部後勤處為官兵購置了10台價值7990元的洗衣機,其中1台被指示置於林姓少將參謀長的辦公室,準備日後交予鄭姓副參謀長使用。然而,在鄭姓副參謀長表示暫時不需更換洗衣機後,林姓少將逕自將該洗衣機暫時存放於自己辦公室庫房內。
2018年1月4日,林姓少將竟該洗衣機寄送至其位於台南的住處,供其妻子使用。事件傳開後,為掩飾該行為,林姓少將於同年6月,自掏腰包8000元,要求部屬購買相同型號的洗衣機運回營區。案件再進一步曝光後,又將原本寄回台南的洗衣機重新運回金門,藏匿於一名不知情的友人工務所,後要求其友人協助出具「洗衣機存放證明書」,註明該台洗衣機是「1年多前交予對方使用」,試圖掩飾其侵占洗衣機犯行為。
法官於判決中痛批林姓少將之行為,其位居軍中高位,竟以職務利用下屬侵占公物,甚至跨海運回台南,並於案發後採取種種手段試圖掩飾,即使面對證據明確,卻始終無任何悔意,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