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孟儒/獨家調查站報導
光學鏡頭廠大立光電公司11日爆發侵犯著作權,遭檢調搜索,研發部門3人遭檢方複訊後認為違反著作權法「罪嫌重大」,以20萬元到100萬元交保,並全部限制出境。事件爆發後,經本刊報導後,接到自稱「證人之1」的讀者爆料,大立光電公司疑似大量拷貝軟體,安裝到上萬台機台的電腦,恐面臨近百億元的求償。
大立光違反著作權法案「證人之1」爆料表示,本案不是普通的盜版軟體重製案件,而是大立光疑似自行破解軟體,仿製了相同的MAC碼去欺騙軟體偵測系統,大立光再使用硬碟clone的方式大量拷貝硬碟,並且安裝到上萬台機台的電腦。原始母碟軟體清單就有這套軟體,連破解方式都一併放入硬碟。
「證人之1」進一步爆料指出,這套軟體大立光電公司疑似買不到20套高階版本,低階版本也只買少量,不足授權套數。因此被代理商警示一機一個序號,要求補足授權,然而大立光只補買一些低階版本敷衍帶過,之後大立光更變本加厲地鑽研如何破解版本,用仿製的MAC騙軟體之後,就開始大量複製硬碟,用在有營利的商業行為上。
爆料者表示,大立光已經使用COPY版本好幾年,代理商有給補買的機會,但大立光卻敷衍了事,檢調也有讓大立光進行和解補足授權的機會,軟體公司也為了不想把事情鬧大,以維護大立光的聲譽才低調處理,但因大立光卻耍賴所以檢調才出動,爆料者更進一步說大立光老闆其實很早就知道此事,若說不知情,也只是狡辯想規避公司法的連帶責任。
一套軟體20幾萬元安裝上萬套,是手機拍攝鏡頭所用軟體;爆料者說,基本上買斷只是20幾億到30幾億元,這些機器早就把軟體成本賺回來了。但現在不知道軟體商會求償多少錢,如果在歐美還會有懲罰性賠償數倍於軟體的價格,賠償超過百億元也是很正常。但若以營利的方式去計算賠償金額,那可能是天價!爆料者強調,檢調已給大立光台階,請大立光自重,若使用更強硬的手段去扣押機台電腦,求償金額可能翻倍再翻倍!
對此,本刊記者去電詢問大立光,大立光發言人黃印嘉表示,她需要確認一下,因為她收到的訊息並不是這樣,她不知道消息來源來自哪裡,她需要查詢後再回覆。然而,記者最終得到大立光發言人黃印嘉的回應是,「與事實不符、無法回應」。
本刊於發稿前「證人之1」表示,「我有…….我的傳票+智慧高檢回函,我所說的話,一定是有所依據且可信,才會讓檢調出動去搜索,搜索後,也確實有取得物證,違法的軟體盜版,檢方才裁定百萬元交保,這金額算是相當高的金額,黃姓課長是軟體課的課長,陳姓副處長也是軟體課的,只有黃總處長,是研發部最高層級位階,在上去就是CTO技術長(黃技術長)、CEO執行長,他們用破解重製的軟體是德國MVTec 工業軟體,應用於視覺辨識。」;本刊將持續追蹤本案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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