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記者林平詩/獨家調查站報導
黃姓女大生7月時在板橋等公車時,不幸遭17樓冷氣機墜下砸死,法務部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啟動協助家屬申請犯罪被害補償,新北地檢署昨(29)日下午開會審議,全數委員認為女大生係因犯罪行為致死,事證明確,一致決定補償家屬新台幣180萬元。
法務部指出,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北分會除訪視死者家屬給予家屬身心關懷與必要法律協助,同時協助家屬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申請金。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今年2月經總統公布修正,被害補償金制度從代位求償改為社會補助,遺屬補償金為180萬元,由新北地檢署撥款。
新埔捷運站2號出口附近一棟大樓17樓,7月進行安裝冷氣機工程,施工單位未固定冷氣機,導致約30公斤重的冷氣機墜落,不偏不倚砸中等公車的黃女,送醫後仍傷重不治。另負責現場施工的下游包商李姓男子,依過失致死罪諭令以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法務部表示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是當被害事件發生後,法務部應協助受害家屬向施工的包商求償,有公權力介入,受害家屬才不會孤立無援。常因加害人貧困、家境狀況不明或是不知去向,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應有賠償,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及照顧弱勢被害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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