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假記者採訪遭士檢分案調查 陳宗基聲明遭假新聞打壓

圖/資料照陳宗基提供
圖/資料照陳宗基提供

記者林正辛/台北報導

三顧(3224)副董事長陳宗基日前出庭否認遭告發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庭後在士林地檢署前指出被媒體潑髒水,現場卻爆出電視台記者是持「假麥克風牌」採訪,包括遭冒充的2家電視台也表示將提告,士林地檢署也對此迅速分案發交警分局調查,陳宗基對此也做再出回應,強調自己不知情。

陳宗基6日發聲明表示,針對《鏡週刊》、《鏡電視》近日又再持續以近乎人身攻擊性報導,宣稱他日前出庭受訪時使用假麥牌,並且透過渲染誤導及轉移焦點方式,指稱他受訪內容全是造假,為此透過律師進行澄清和駁斥,他完全不清楚所謂的假麥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對於這起因陳宗基出庭而衍生的羅生門案外案,陳宗基說,當天他本人所述乃有所憑據,經濟部商業司公開的商工登記資料也都查詢得到,《鏡週刊》所謂的「造假採訪」指控完全無法令人信服,顯見鏡傳媒集團已經淪為涉己關聯企業製造假新聞、打壓他個人的工具和打手,嚴重濫用自身為新聞媒體應負起為社會大眾監督之新聞媒體第四權。

陳宗基指出,當日於開庭結束後於法院外確實有接受採訪,蛋身為受訪者並無法一一掌握或確認來訪者身分為何,鏡傳媒卻仍繼續受特定人士操作而逕自指控有偽照新聞麥牌並安排假記者採訪情事,況且士林地檢署也因報導開始調查,則報導確實已對於他及所屬三顧股份有限公司名譽造成嚴重侵害,故鏡傳媒、鏡電視已涉犯刑法誹謗罪、證券交易法之意圖影響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等罪,並應對本人及所屬三顧股份有限公司負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陳宗基最後表示,今年7月對鏡傳媒提告,盼杜絕一連串的媒體亂象,這次《鏡週刊》、《鏡電視》不改劣行,逕自指控他偽照新聞麥牌並安排假記者採訪,他本人樂見士林地檢署分案,希望檢方盡速偵辦以還他個人清白,且檢方開始調查,他要求鏡傳媒須於3日內更正聲明稿及並公開道歉,否則他將繼續依法追究鏡傳媒及相關媒體刑事、民事責任,負起行為損害賠償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