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吃播帶貨一天15小時?原來是視訊合成

明星辰亦儒出現在直播畫面中,結果手肘穿越桌上支架,畫面上方小字寫著「僅效果展示,非真人」。圖/取自上觀新聞
明星辰亦儒出現在直播畫面中,結果手肘穿越桌上支架,畫面上方小字寫著「僅效果展示,非真人」。圖/取自上觀新聞

記者李有具/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在直播平台上有不少網紅推銷商品食物「帶貨」,甚至連知名度高的明星都加入行列。不過有大陸民眾發現,「我早上刷了一次直播,他在吃雞爪;晚上再刷,他還在吃雞爪」,後來細看才發現畫面上寫著「僅效果展示,非真人」,原來有的是預錄畫面合成的。

《上觀新聞》報導,37歲的姚小姐是飛輪海的粉絲,最近刷直播時,意外發現成員之一的辰亦儒直播,裡頭一桌各類滷味,辰亦儒戴著塑膠手套大快朵頤,坐在一旁的助理主播,則在大桌子上支起一個長方形小檯面,介紹帶貨食品。

姚小姐發現,直播時辰亦儒甚至完全不理睬旁邊侃侃而談的助理主播,不停吃著東西,時不時豎起大拇指比出點讚手勢。

後來姚小姐才發現,直播畫面裡的辰亦儒,手肘穿越過助理主播的枱面支架。再看幾遍,才發現辰亦儒的直播畫面其實不斷循環,螢幕上方「辰亦儒授權直播間」下面還有一行小字,「僅效果展示,非真人」。

另外還有一種叫「切片直播」,報導指,9月7日,有觀眾發現短影片平台上出現約2000個帶有「東方甄選知名主播董宇輝」頭像和名字的帶貨帳號,都擷取董宇輝直播時的片段帶貨,直播下方還有購物連結。9月9日,新東方、東方甄選創辦人俞敏洪,在短影片平台上鞠躬道歉,表示已對公司管理層提出嚴肅批評。

報導提到,根據中國大陸《廣告法》第38條規定,廣告代言人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應當依據事實,符合該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並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

報導也提到,合成直播出現,明星和公眾人物甚至不用到場,只需出一段影片,若這些商品出現問題,作為帶貨乃至「虛擬帶貨」的明星、公眾人物,是否需要擔責?報導指,在市場監管總局、中央網信辦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明星廣告代言活動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明星廣告代言行為的範圍。除了公眾已經熟知的各類商業廣告外,「明星為推薦、證明商品,在參加娛樂節目、訪談節目、網路直播過程中對商品進行介紹,構成廣告代言行為。」

更令人難以想像的,是今年5月一度出現「AI換臉直播」,楊冪、楊穎、迪麗熱巴等知名演員也出現在直播間,穿上帶貨的服裝與網友互動,但這些直播都是利用技術,將主播換上了「明星臉」,報導指,目前AI換臉已在多個視訊平台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