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若雪/獨家調查站報導
本刊今(18)日接獲胡姓陳情人控訴,刑事不公、民事不義,悲憤地表示案子16年了,他不僅被黑道打的頭破血流,還慘遭吃案,案件經過多年纏訟,司法仍不能還他一個公道,為此,他已身無分文,只能狀告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
胡姓陳情人表示,民國96年5月17日下午,他遭到陳俊男等九人持槍搶劫,他的支票被搶走,而人也被打得頭破血流,結果湖鏡派出所吃案,將搶奪變遺失,而歷任檢察官也大案小辦、草率結案,讓他深感滿腹冤屈,因此他最後只能狀告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並將他認為的事實公諸媒體。
胡姓陳情人強調他的案件判決完全與事實不符,然而判決書指出陳志隆等九人並未持槍頭重擊他,而是陳俊男一人持木棍毆打他,因此輕判陳俊男4個月,而被搶奪的支票,也被謝姓員警吃案成遺失,為此,他散盡家產,只為討回公道,然而多年來卻屢告屢敗,因此義憤填膺的他,決定將相關證據提給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盼有青天大老爺能替他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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