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聞避事」的監察院又想摧毀審計部的獨立性

(圖/獨家報導主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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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宏誠/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審計部上月公布去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包括前瞻基礎建設、居住正義、能源轉型等蔡總統任內提出的十一項特別預算,總金額逾兩兆元且都是舉債支應,遭到在野黨及輿論批評缺乏財政紀律和施政不佳。日前才經媒體爆出,原來此事發生不久後,監察院長陳菊在院會就要求審計部應設發言人,依事實適度澄清,而不少綠色監委也紛紛附和施壓。

陳菊竟帶頭施壓審計部要涉入政治紛爭

陳菊要求審計部應設發言人,其實是出自於一段時間以來,破壞文官制度及行政中立,而以常任文官、機要任用人員或約聘人員擔任「發言人」的「陋習」,因積非成是而認為審計部應做而未做。事實上,中央部會機關原是以政務副首長擔任機關發言人的角色,審計部副審計長雖然不是政務職,這是因該部的職掌不涉及政策,但副審計長原本即應是發言人。

監察委員掌理的監察權是沿襲中國古代的御史制度,除了監察政府官員的言行品行和廉潔外,還有權對政府施政的違法或不當的失職提出糾正,乃至於對主管官員提出彈劾。因此,審計部雖隸屬於監察院之下,但獨立行使審計權則擁有憲法和法律的保障,且監察院院長還負有保障其獨立行使職權的責任。

《審計法》第10條明定「審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其審計職權,不受干涉」,所以監察院也訂有《監察院與審計部權責劃分原則》。該原則第五條規定「監察委員對審計部及其所屬機關,或審計人員,尚無行政監督權,……。」,但若干監察委員仍在監察院院會中,要求審計部應對外澄清被他們視為遭扭曲解讀的審計報告,這就如同對審計部行使了「類」行政監督權,或至少就是施壓。

然而,陳菊要求審計長要設置發言人,以對外說明審計報告遭到誤解或誤讀之處。陳菊身為院長已認定外界的解讀是不正確的,這僅是憑她個人的認知,而不是以監察委員身分調查後的結果。因此,這不是向審計部施加壓力,甚麼才是呢?再說,審計部提出的審計報告還要提報立法院,屆時接受立委的詢問回答即可。若要發言人出來因應在野黨和媒體對政府用錢的質疑,這豈不是涉入政治紛爭,且又將如何保持其獨立的地位?

本屆監察院對政府「風聞避事」

古代的御史曾有「風聞奏事」的權力,是指御史只要「聽聞」官員有所品行不端或貪瀆失職的行為,或者是從民眾那裏聽到對施政有所不滿時,不需要查證屬實就可彈劾官員。中國在君主專制時期有此制度,尚受到傳統民本思想的制約,大家相信世襲君主權力正當性的來源與政權的穩定,最終還是在於施政是否得到民心的認同。

本屆監委對於鬧得沸沸揚揚的政府施政弊端,將常採取「風聞避事」的態度。就算曾調查了幾個小案,結果也是虛晃一招,既不提出糾正或對已改正的事項提出沒意義的糾正,更別說對主管官員提出彈劾。監察御史制度源自中國傳統民本思想,其職責功能在於為人民監察政府的「實質民主」。但現在的監察院卻如同「煎茶院」,沒有偶爾出來打擊異己就算萬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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