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世義/綜合報導
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員張嘉訓、林李祐於日前深夜執行巡邏路檢勤務時,在木柵、和興路口發現停等紅燈的曾姓女騎士騎車搖晃面有酒容,且空氣中瀰漫陣陣酒味,張等2員立即上前盤查,靠近時便聞到濃濃酒味,一開始曾女竟謊稱酒氣是後座鐘姓閨蜜所散發出來的,稱自己並無飲酒,質疑員警的判斷,然而經員警使用酒精檢知器初步檢測,竟顯示有酒精反應,故對曾女實施酒測,酒測值竟達0.28mg/L,已超過法定標準,曾女才坦承當晚為公司春酒,喝了3杯生啤酒,當下便不勝酒力醉倒,而醒來時誤以為自己酒精代謝退了,便與閨蜜鐘女一同騎車雙載要返家途中,而遭員警識破查獲送辦。
事後曾女直呼:「相當後悔犯下這個錯誤」,全案詢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此外,後座鐘女明知曾女有飲酒卻未勸阻,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一併予以舉發。
文山第一分局呼籲,民眾雖普遍有酒後不駕車的觀念,但卻疏忽宿醉駕車的可能,雖經休息或睡醒,但因每個人的酒精代謝程度均不同,仍會有酒精濃度超標的可能性。酒後駕車誤人誤己,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酒後可搭乘大眾運輸、計程車或利用酒後代駕服務返家,警方亦會持續秉持「酒駕零容忍」執法決心,嚴加取締酒後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