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籲能源獨立應擁核 經部:核燃料也是國外進口

圖為核四廠之外觀。

文、圖:編輯部

英九19日出席東吳大學嚴家淦法學講座演講「法律與能源政策」,會中主張採取「以核養綠減碳」,並表示最近常跟民進黨朋友講,「你們要搞台獨,一定能源要先獨立」,認為應該一直發展核能,而不是擁抱不穩定的綠能。

對此,經濟部表示,核燃料也是從國外進口,且屬於管制性物料,仍有無法取得的風險,而綠能則是以太陽光、風力等天然資源,不會有進口受阻問題,因此在能源自主議題上,仍應以發展綠能為優先。

馬英九建議,未來能源發電的配比應為綠能占10%、核能20%、燃氣30%、燃煤40%。他並表示,核一、核二廠延役加上核四重啟商轉,台灣北部5年內能取得裝置容量高達594萬千瓦的基載無碳排核電,政府不但不必急於幫離岸風電開發商的籌設許可與購售電合約解套,也不必硬推天然氣第三接收站的興建工程。

經濟部表示,「以核養綠」公投已通過,顯示多數民意支持,經濟部會重新全盤檢討,在明年1月底前提出修正後的能源政策。經濟部長沈榮津先前也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說明,會以穩定供電、減少空污、合理電價等三大原則,達成能源配比最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