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中藥師制度?考選部:衛服部職責

考選部澄清表示,國內醫藥管理制度下是否應設置中藥師制度及如何定位,均屬藥事主管機關衛福部權責。

文、圖:編輯部

選部21日澄清表示,國內醫藥管理制度下是否應設置中藥師制度及如何定位,均屬藥事主管機關衛福部權責,考選部無權置喙,並未建議設置。

日前上千名中藥業者曾到衛福部抗議,法令明訂從事中藥販賣業務需通過國家考試,但修法20年來,政府不培訓、不考試、不發照。考選部建議,衛福部應規畫「中藥師制度」,讓中藥從業人員或年輕學子在現有管道外,取得法定資格。

考選部表示,並未建議設置中藥師制度,這是誤解。考選部昨天向考試院會議報告「藥事法第103條規定所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問題研析」,是分析藥事法第103條第4項提及的「國家考試」所引發的相關問題。

考選部說,此議題涉及整體藥事管制政策,應由藥事主管機關就法條所列特定人員的職業屬性、管理規範、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如何出具修習中藥課程證明文件等,先行釐清並為政策決定後,考試機關才能夠具體規劃相關考試。

考選部表示,會將完整的報告提供給藥事主管機關參考,避免引發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