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編輯部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去年第3季在百貨經銷商及藥妝販售通路隨機購買10件直捲髮夾樣品,發現有1件「構造檢查」不符合規定,3件「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合規定,4件「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共計4成商品不符規定。
其中從寶雅羅東倉前店購入、產自中國大陸的星之冠電捲棒構造檢查、重要零組件比對、中文標示皆不符合規定,電器外部金屬部件溫升超標,且採用不合標準的PVC絕緣披覆花線。
標檢局表示,品質項目不合規定者,已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違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規定者,業者需補辦申請核准或以系列型式申請登錄,違者將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中文標示不符規定者,已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改正標示,屆期未改正者,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標檢局提醒,消費者選購商品時應購買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產品,並檢視是否附有使用說明書。使用時應按照說明書指示,避開浴缸、淋浴設備、洗臉台或其他盛水容器,並保持雙手乾燥,以免觸電。
使用離子夾或電捲棒時,應避免讓電源線纏繞打結,若有運轉不順暢或故障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連絡廠商指定維修站辦理檢修,切勿自行更換零件或拆解修理,並應注意定期保養與清潔工作,確保使用安全及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