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春節慰問金 澎縣居民每人2千

澎湖縣身心障礙者春節慰問金每人新台幣2000元。(示意圖)

文、圖:編輯部

使本縣身心障礙者於團圓時節,倍感溫馨社會福利,縣府即日起陸續委託各金融機構以轉帳方式發放本縣身心障礙者春節慰問金,每人新臺幣2,000元,藉以表達關懷賀節情意。

依據發放身心障礙者三節慰問金發放作業要點,只要是設籍本縣滿一年並於三節(春節、端午節及中秋節)發放前九十日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且未註銷者,即可領取該慰問金。社會處提醒符合領取該慰問金資格之身心障礙者,尚未提供金融機構帳戶影本送縣府社會處憑撥慰問金者,請攜帶相關文件(身心障礙者本人之金融帳戶影本及印章),逕洽縣府社會處辦理,洽詢電話:9274400轉247林小姐。

社會處表示,『關懷弱勢』是縣府的施政重點,雖然財源困窘,但對於社會福利仍有堅持,在推動及促進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不遺餘力且均獲得縣民的肯定,未來,本府將持續秉持服務的初衷,協助更多身心障礙朋友,期能提供身心障礙者更多的福利,因應多元化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