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澎湖縣政府推廣
澎湖縣政府積極推動節電政策,辦理「設備汰換與智慧用電補助」及「推動宗教團體汰換節能燈具補助」等多項節能措施,提供民眾各式補助汰換耗電的電器,不僅可以達到省電、環保的目的,也可以替民眾省小錢。
澎湖縣政府積極推動節電政策,其中民眾最關切的莫過於住宅家電補助冷氣、電冰箱、服務業無風管空氣調節機、T5/T8/T9老舊燈具、室內停車場老舊燈具汰換等,以上補助自108年4月10日起接受申請至補助款用罄為止,欲申請之民眾請將文件備齊後送至澎湖府建設處辦理即可。
澎湖府建設處辦理本次「節能補助」方案由服務業擴大至一般住家,補助項目為節能冰箱和冷氣,須是汰舊的冰箱、冷氣,「一台舊機換一台新機」且取得廢四機聯單,新家電須符合經濟部能源局公告之1、2級節能產品,冷氣每kW補助1,000元,每台以3,000元為限,總補助台數約為1,000台;電冰箱每公升補助10元,每台以3,000元為限,總補助台數約為250台。
對於已於107年12月7日至108年2月1日購買且安裝完成者,如無法提出舊機照片及回收聯單,則需另外請填寫切結書,為確保汰舊換新家電的對象是「表燈非營業」的家庭用戶,申請者須附上裝機地址近期電費單,申請者如與電費單用戶名不同者,須出具申請者與電費單用戶租賃該電費單地址建物之契約影本,或足資證明使用之文件,設備設置地址應與用電地址相同,本府將不定期採抽查方式到現場查核。
補助所需文件:1.申請表、2.身分證影本、3.統一發票或收據、4.存摺封面影本、5.保證書(卡)、6.施工前中後照片(產品製造號碼)各一張、7.經濟部能源局公告之一、二級節能產品標章、8.回收聯單、9.最近一期台電公司電費單影本、10.切結書(無法提出舊機照片及回收聯單者填寫)。後續補助資訊及撥款進度亦可至菊島節電小劇場粉絲團查詢,如有問題請洽澎湖縣政府建設處王小姐、黃小姐,電話06-9274400轉338、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