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孟儒|圖:編輯部
針對前總統馬英九談話內容,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今(13)日表示,國際貿易法無論是引用TBT(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簡稱 TBT),或是SPS(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簡稱SPS)規章,都是以國際科學證據和標準為主要依據,多數食品殘留物,例如抗生素、荷爾蒙等,都有國際殘留標準,因此全世界都沒有強制標示殘留物的法規。
行政院經貿辦表示,若以健康為理由要標示萊劑,同樣地,為何臺灣不標示其他殘留物,只標示萊劑?為什麼牛肉當初不用標,現在豬肉要標?都會涉及最基本的歧視問題,當然會引起貿易法紛爭。
行政院經貿辦指出,違反國際貿易法,如果進入訴訟程序,這會相當消耗成本,我國必須衡量是否真的有勝算?如果輸的話,我國又會受到什麽制裁?是不是需要花這個成本?當本案進入訴訟前,由於世界各國都沒有這樣的作法,各國會怎麼樣看待臺灣?
行政院經貿辦進一步指出,馬政府時期的衛福部曾經針對標示萊牛提出相同的觀點,可見無論兩黨執政,專業文官都有相同的理解和共識,貿易需建立在理性務實之上,實在不應有太多政黨政治利益思考,並煽動人民與之起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