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孟儒|圖:編輯部
交通部為提升國內車輛安全性,並保障民眾知的權利,分年積極推動臺灣新車安全評等(T-NCAP)計畫,今(22)日在交通部林佳龍部長主持下,於彰化鹿港的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舉行行人安全防護實驗室新建工程動土典禮,將新建1棟實驗室並建置12項測試技術,預計於民國111年完工,未來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的測試場地即將在此紮根,亦朝112年辦理第一次安全評等的目標向前邁進。
交通部說明,為提供消費者新車安全資訊並促使業者提升車輛安全技術,行政院核定的「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T-NCAP)」是參考Euro NCAP評價測試方法,規劃分年建置臺灣新車安全評等制度(T-NCAP),包括建置補足主動安全評價項目檢測能量,以及建置被動安全評價項目檢測能量:前方正面撞擊、前方偏置碰撞、側方碰撞、側面柱撞、行人保護、座椅鞭甩、兒童保護裝置評價及車輛安全功能評價等8項,未來透過現行強制性之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制度及自願性之新車安全評等制度,以提升國內車輛安全。
交通部指出,由於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為國內新興計畫,且具高度專業性質,目前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為相對具備完整車輛安全法規檢測能量的單位,所以為整合國內資源,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善用民間資源與力量,已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於108年9月17日簽約委託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代辦採購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所需檢測設備、實驗室廠房及建立檢測技術;並於109年6月9日委託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建置一套符合國內的臺灣新車安全評等之管理規章制度以利運作,結合產官學研各界之力量共同保障消費者的權利。經盤點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在主/被動安全檢測能量,行人保護項目還缺乏設備及廠房建築,故委託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完成4項主動安全驗證技術建立,並預計搭配今日動土典禮所建置之行人安全防護實驗室,將可於111年完成8項被動安全驗證能量,並持續透過本計畫,建立與國際同步之評等技術。
交通部表示,依行政院核定計畫及與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簽訂相關契約規定,該部每月均與受委託廠商召開工作會議,積極督促廠商依契約規定辦理履約事宜,並責請廠商在不影響履約品質情形下,儘量加速辦理,預計於112年辦理第1次臺灣新車安全評等。未來透過T-NCAP公告評等結果,讓國內民眾購車時有客觀的安全參考依據,亦引導業界開發更具安全性的車輛產品,帶動產業向上升級,有助於拓展汽車及零組件的外銷市場,增加我國在國際汽車市場的競爭力;也進一步降低道路意外事故傷亡程度與機率,進而減少社會成本的付出,是臺灣車輛安全的一個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