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宏從過年前開始便與堂哥一起接手處理家族的土地,其中部分是農地,被375租約綁了幾十年,佃戶已傳到第三代,實際上並未耕作已達20年左右,欠租也達9年,但375租約還是一代傳一代的登記下去,時空變換,不得不讓人認為<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已經從保護佃農的立意良善,搖身一變成為無法變通的惡法,似乎到了該予以修訂的時候。
這陣子實際接觸佃戶的後代,欠租卻大言不慚,甚至認為自己對於田園有權利可以主張的,所在多有。驗了閩南語諺語「乞丐趕廟公」這句話,好在堂哥個性沉穩許多,在旁看他有理有據的跟佃戶們往來且不動怒,讓弟弟我深感佩服。
附帶一提,田園田園,一般皆混用,但實際上在閩南話中,「田」是指「水田」,「園」是指「旱田」。在日語中也是如此區分,「畑」指不放入水的耕地,以種植蔬菜或穀物為主;「田んぼ」則指會放水的耕地,也就是我們一般講的水田。記得法哲學中有「語意學之刺(Semantic Sting Argument)」的說法,約略是說使用概念時,使用者往往不易意識到,我們其實擁有並且遵循一套語意規則或判準,但卻也未必能清楚將它表達出來。照這樣分析,田園一詞,絕大多數使用它的人,可能也都不明就裡的使用著。
375租約還是在一些情況下可以終止,我與大哥自然會評估到,若土地成功收回,是否仍經濟利用的價值,若無,倒不如持續出租但租金收足。於是上網查找,移動屋、太空艙、蘋果倉等「宣稱」適合農地上使用的產品便映入眼簾。
注意,阿宏特別強調是「宣稱」適合農地上使用。簡單的說,阿宏是台灣最早參與無人商店(BINGO STORE)引進的團隊成員,當時擔任法務經理的阿宏,負責法規檢討。從結論上說,這類像貨櫃屋的鋼構建物,根本不能不申請建築執照,至少要申請雜項執照才能接水電,不然會被認為是違章建築。至於要擺放在哪,也要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的限制,假設擺放在住宅區的建地上,則貨櫃屋不能從事商業活動。
像這類的法規限制很多,是這類貨櫃屋、移動屋、太空艙或蘋果倉,甚至小木屋在台灣難以落地的先天上的法令限制。不肖業者如果在事前未告知清楚,消費者日後發生違建報拆的風險會很高。
言歸正傳,日前阿宏為了考察蘋果倉做為日後農地收回時的使用參考,專程南下設置在台南的實體展示場,並且專程的邀請了設計師與水電包商一同前往,原因無他,倉體要如何與土地銜接?銜接工程範圍有多少、怎麼做,都需要一併釐清,因此需邀請專業團隊陪同。
在展示場諮詢約莫2小時,便將一行人領至阿宏擔任企業顧問的「築光餐酒館」用餐,當日是平日,抵達時已是下午1點半左右,過了用餐時刻,但仍有幾桌用餐的顧客。照著菜單,盡興的點了幾道美味佳餚與飲品,餐廳老闆國綸兄也很熱情的靠過來招呼我們,言談之中得知,餐酒館中午不休息,他幾乎已這裡為家了,讓人確切地感受到了創業者的拚勁。



隔天還有行程,因此飯後直接驅車北上,離去前特地趁人少的時候,將餐酒館內外拍了一遍。
聽國綸兄說,這邊儼然成為台南市新興的網紅打卡勝地,沒錯,這話不假,怎麼拍怎麼好看~
驅車北上,車才剛發動,內心便已經在期待著下次造訪築光的日子。
店家地址:築光Bistro,Coffee&Lounge,台南市安平區永華二路51號。
路觀圖:https://maps.app.goo.gl/JCNTGJq9up93RXXD6
回頭率:值得一來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