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沛晴
汐止區上月驚傳工安意外,位於新台五路的遠雄U-Town發生電梯技師進行電梯門測試時,不慎從二樓墜落地下室七樓,遭井底緩衝梯廂用的彈簧刺穿胸部致死。
新北市勞工局勞動檢查處到場調查發現,除因該電梯技師未確認梯廂停在二樓,加上現場未使用安全繩才導致意外,並予以停工處置。截至本報截稿前,仍尚未復工。
事實上,遠雄U-Town因結合公有雲與私有雲,以打造「雲端產業聚落」著稱,吸引眾多企業進駐。但過去兩年,卻已有不只一起工安意外,包含去年3月3日「遠雄汐止創新研發科技中心新建工程」於地上4樓挑空區,因未確實使用安全帶等防墜措施,令下包商勞工墜落,傷重不治。
當時主管機關勞動部職業安全署北區中心表示,曾針對遠雄營造及下包商予以停工處置,直到遠雄營造及下包商提出復工改善計畫,進行現場會勘後確定施工狀況改善,才予以復工。
主管機關踢皮球
據營造業者表示,在每年工安意外中,有將近一半比例發生在營造業,原因就在於營造業層層轉包,加上為了趕工,許多臨時性作業根本沒有落實防護措施,甚至有時讓工人在沒有圍欄的情況在高空作業,一不小心就發生憾事。
營造業工安事故頻傳,各級機關對於職災的預防卻缺乏積極作為,甚至陷入互踢皮球的窘境。新北市勞檢處表示,50公尺以上大樓的職災預防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北區中心管轄,後者卻指出,由於遠雄U-Town出事的建物已移交,所以屬於新北市勞檢處權責。
事故發生後的管轄權責已出現模糊地帶,更遑論事先的預防與通報機制。
據勞動部職安署營建科表示,勞動部每年會針對勞安主管舉辦3、40場職安教育訓練,並透過職業工會,提供勞工免費的教育訓練,並規定新雇員需接受3小時的職安教育訓練,營建業則規定最少6小時。但因為這些教育訓練,也可由雇主自行提供,加上營建業透過下包商層層轉包,許多是臨時工性質,導致落實困難。
各級單位缺整合
而全省11個勞動檢查機構,作法也各自為政,除了台北市政府有「職災地圖」的設置,公告情節重大的廠商,新北市勞檢處則透過不定期的專案檢查,公布違規廠商,但究竟什麼樣的情況「得公告」,卻缺乏統一標準,更不用說,全省11個勞動檢察機關的公告資料缺乏彙整,對於營業地點分散全台,卻是「累犯」的違規廠商,也缺乏警示效果。
尤其,遠雄U-Town於2014年12月電梯事故發生前兩天,位於新莊新北大道及中華路交叉口的遠雄H88建案才發生固定式起重機(俗稱塔吊)吊臂砸人的致死意外,3月3日事故後的一個禮拜,位於中和的「遠雄建設香榭園集合住宅新建工程」,也發生混凝土塊砸中工人頭部致死的意外。
接連幾起事故,不僅沒讓業者徹底檢討,新北市勞檢處雖號稱啟動高頻率專案檢查,卻沒有阻止遺憾繼續發生,也不見勞動部積極介入調查。
據營建業者表示,2014年7月通過的《職業安全衛生法》,是因原有的《勞工安全衛生法》有22年未經大幅修正,早已不符時代需求。但在新法通過後,因為附屬法規多達58種,只能分階段進行,尤其建構機械、設備、器具驗證、化學品登錄及分級管理制度、兼顧母性保護與就業平權之母性健康保護措施,及增列高風險事業之定期製程安全評估等監督機制,是在2015年1月1日才開始施行,許多管理機制根本尚未確立。
但撇除新舊法過渡時期的青黃不接,各級機關長期以來對於職災預防的消極,如何在新法上路後,針對新增的龐雜產業與海量資料進行管理與監督,或許才是全民應持續關注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