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綜合報導
高雄市政府於11月26日進行債權讓與審查會,針對單純車損342件及輕傷70件部分已全部審查完成,決議給付有279件,不給付有79件但仍可補交明確資料後續審,應補正程序有78件,粗估給付求償金約新臺幣30,575,989元。已陸續通知當事人協議簽約與撥款,預估當事人同意簽約後最快2個禮拜可完成撥款程序。另審查會並研議及確認有關營業損失及房屋損失之認定基準,俾利後續審查程序可加快進行,以保障氣爆受災戶之權益。
高雄市政府表示,自10月中旬起至今已召開六次審查會,與會成員是由法律、財務、會計、社工及醫療等專業人士與災民代表組成,委員除參考司法實務見解外,另針對不常見或難以認定的個案建立新的審查標準,依法採取對當事人最有利的計算方式從寬審查。
另罹難者家屬及重傷者部分,市府尊重當事人及自救會意願,預計全部案件將於明年3月底完成審查程序。
至於市府受理國家賠償案件總收件共220件,被請求賠償機關包括本府工務局、水利局、消防局及研考會等,將依程序提報12月9日市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進行審議。
另外81氣暴,8標重建工程街道景觀預計於103年12月20日完成。包括
凱旋路四標
第一標(一心路至賢明路)
第二標(賢明路至二聖路)
第三標(二聖路至英祥街)
第四標(英祥街至三多路)
三多路二標
三多一路(武營路至河南路)
三多一路(河南路至凱旋三路)
一心路二標
一心一路(光華三路至和平二路)
一心一路(和平二路至凱旋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