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假新聞不能只靠NCC

文:社長 張淯

美國總統川普上任,痛批敵對立場媒體製造「假新聞」開始,「假新聞」一詞就成為熱議話題,在綠營開始執政之後,「假新聞」,抑或是「假消息」也成為討論的焦點。
如果真的有所謂的「假新聞」或「假消息」,政府是否應予以介入?其實,筆者認為,NCC固然有責任,但也需要民眾或讀者的通力合作,甚至媒體本身的自律,才能做到所謂的監管媒體,如此,NCC主委詹婷怡也不用為管理假新聞不周辭職。

事實上,以傳統的新聞意理來說,政府不應該介入媒體運作,才能讓媒體在不被任何力量介入的情況之下,行使所謂的第四權。隨著諸多媒體開始成天追逐商業利益,忽略讀者或觀眾們「知」的權利,政府介入自然有其必要。

政府的角色有其限制,也就是介入之後會影響新聞自由與否的爭議。所以,讀者或觀眾本身的自覺就很重要。在讀者或觀眾本身能夠辨認假新聞從何而來、內容如何呈現,還有如何分辨所謂的「假新聞」或「假消息」之後,就應該由讀者或觀眾們和政府攜手合作,對抗「假新聞」或「假消息」。

讀者或觀眾如何理解「假新聞」或「假消息」的來源、呈現或分辨,重點在於教育,這也就是為什麼最近傳播學界一直再三強調所謂「媒體識讀」,也就是讓一般讀者或觀眾了解媒體內容的重要性。事實上,以台灣來說,這種「媒體識讀」教育,已有中小學在推行當中。

做為一個媒體經營者,自律很重要,也就是為什麼《獨家報導》因腥羶色新聞後,開始自省而致力於所謂的「報真導善、報真導正」,誓言成為媒體的清流。

耳聰目明的讀者或觀眾和政府一起聯手,配合媒體自律,就可以互補彼此之不足,打擊假新聞或假消息,而這就是媒體共管,就是對媒體的監管並不是作為負責機關NCC的責任。(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