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自身權益 盡速辦理祖產繼承

文/綜合報導

 

未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的民眾請注意,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將於2015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公告轄區內逾期1年以上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資料,相關資訊除張貼於該所、土地所在地之區公所、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及村里辦公室外,民眾亦可於該所及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未辦繼承專區」查詢公告資料,為保障您的權利,請儘速申辦繼承登記。

 

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黃信煊主任表示,今年度轄區內汐止、金山及萬里等3區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被繼承人共計261人,土地2311筆,建物98棟,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公告期滿仍未辦理繼承登記之不動產將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滿15年仍未辦理者,將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標售所得價款以專戶保管10年,限期屆滿前未領回者,將歸屬國庫。

 

黃主任進一步呼籲,請記得查看家中是否有祖先遺留之不動產尚未辦理繼承登記,並儘速會同全體合法繼承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土地所轄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因故不能由全體繼承人會同辦理者,亦可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代位申辦公同共有登記。此外,如已申報相關賦稅,而稅額因行政救濟未確定或分期繳納未完稅者,或有其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未能如期申辦繼承登記者,請於公告期間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該所提出暫緩列冊管理之申請,若有繼承相關登記問題歡迎向該所服務台洽詢,或電洽:(02)26421621轉133,即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資料詳洽: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 詹旻華 電話:26421621分機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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