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益瑞|圖:編輯部
澎湖縣政府日前縣務會議討論特有種章魚復育、禁捕期保育成效。澎湖縣長賴峰偉表示,澎湖章魚為澎湖特殊物種,近年受到人為濫捕、棲地破壞因素,數量逐年稀少,指示農漁局研議增加澎湖特有種章魚量的可行性方案,防止章魚滅絕,讓生態資源永續。
澎湖縣政府公告每年3月29日至4月12日為澎湖特有種章魚的禁漁期,但今年禁漁期結束後,漁民反映解禁後數量更少,不見章魚蹤跡,建議更改禁漁日期和調查減少原因。
對於近年章魚資源量未能如預期逐漸復甦,農漁局與澎科大李孟芳教授合作,針對不同時期所採捕到的章魚進行解剖,評估產卵期是否有變化,發現禁漁期間雌性比例逐漸減少,顯示完成交配後即往深海裡游,所以此階段仍屬交配產卵高峰期,禁漁期的訂定仍屬適宜,可再拉長禁採期間,以增加保育強度。
禁漁期實施多年未見資源增加,另一原因是章魚最主要食物為光手滑面蟹(俗稱大狗),因漁民競相捕抓,以致章魚食物來源不足、能量不夠,影響章魚增生資源,未來考慮訂定光手滑面蟹禁捕期於每年2~5月,增加章魚食物來源。
早年因「照海」活動盛行,加上颱風侵襲,破壞章魚棲息地,加上長年過度捕撈,繁衍能力低等因素,造成章魚量銳減,由於章魚產季短(僅約2個月)、產卵數少,在交配期間減少人為干擾,禁漁期訂於每年清明節前後7日。
禁漁期間為徹底遏止少數不肖漁友下海採捕「澎湖章魚」,農漁局與刑警隊及海岸巡防署查緝人員連續15日於夜間執勤巡守,針對每位「照海」漁友進行漁獲盤查攔檢,查緝及宣導力度極高,近年皆無查獲違規盜採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