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自營場館使用費減徵50%

*申請使用本府各機關學校自營場館及高中職以下學校場地,使用費減徵50%,實施日期自2020年6月7日起至2020年12月6日止為期6個月。申請人可向各場地管理機關學校洽辦。

文:林益瑞|圖:編輯部

著國內疫情逐漸緩和,中央鬆綁民眾生活防疫措施,北市府為提升各機關學校場地活化運用效益,帶動人潮活絡商機,並加速振興本市經濟,台北市長柯文哲於2020年6月3日主持台北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45次會議拍板確定,申請使用本府各機關學校自營場館及高中職以下學校場地,使用費減徵50%,實施日期自2020年6月7日起至2020年12月6日止為期6個月。申請人可向各場地管理機關學校洽辦。

台北市府實施減徵優惠措施之自營場館,包含本市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及水利工程處管理之公園場地800餘處、12區公所管理之各區民活動中心、公民會館與禮堂等場地300餘處及其它各機關學校管轄場地,實際實施優惠措施場地明細以各場地管理機關學校公告為準,民眾可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