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益瑞|圖:編輯部
網
網傳北市咖啡店虐待浣熊案件,台北市動物保護處接獲通報於29日約談業者,因管教行為失當,確有對動物造成傷害之事實,另緊急安置現場4隻浣熊,避免浣熊再次受傷害,全案將依動物保護法第6條對涉案行為人處以罰鍰。
北市動保處指出,業者因不熟悉浣熊習性,未了解浣熊於發情時性情轉變可能具有攻擊性,於餵飼時遭攻擊,緊咬手部不放,故當下情急以網球拍擊打浣熊以脫困,為避免再次遭浣熊攻擊,後又利用牧羊犬驅趕羊群之特性,將浣熊驅趕入籠,業者雖表示是為了教育浣熊不能有攻擊行為,但浣熊仍因網球拍拍擊後造成嘴角及眼部輕微出血等傷勢,業者另強調利用犬隻驅趕浣熊時,有以牽繩控制犬隻,浣熊並未受傷,無傷害意圖。動保處於今派獸醫師現場檢視浣熊健康情形皆已恢復,但不當管教寵物情形,且造成浣熊傷害,已構成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將依法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之罰鍰,另為維護浣熊之安全及福祉,已暫將現場4隻浣熊扣留並帶回動保處安置。
北市動保處呼籲,非犬貓類之特殊寵物飼養前應先瞭解動物習性及基本飼養需求。評估自身飼養條件及飼主責任,飼養浣熊、狐狸等未馴化之犬科動物更要注意其仍具有野性,在社會化過程需要投注更多的耐心與愛心,不建議民眾因一時好奇而飼養,應諮詢專業人員意見,以免人及動物都受傷害。動保法更規範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虐待動物案件的糾舉有賴社會大眾共同監督及配合通報,如民眾持有相關違法事證時,請於第一時間通報1999市民專線或動物保護專線(02-87913064~5)提供相關資料,或立即向警方報案,以有效防止動物虐待傷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