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港合組土地開發公司 政院拍板明年中掛牌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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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過往極力爭取「市港合一」,近年轉而採取「市港合作」,歷經十餘年的努力折衝後,市與港的行政整合終於傳來關鍵性的突破。陳菊市長在14日的「2015國際港灣城市研討會」宣佈,行政院已於7日正式核定高雄市政府與國營台灣港務公司合資籌設「高雄港區土地開發公司」計畫,專責辦理港區土地規劃、招商開發等業務,象徵中央與地方攜手邁入「市港共治」的嶄新里程碑!

國際港灣城市競爭激烈,工業港埠的更新再造已是全球化趨勢,而計畫成功的關鍵因素,往往在於港埠與城市主管機關能否捐棄本位,合作開發建設。市府參考法國馬賽「歐洲地中海計畫」、德國漢堡「海港新城」等案例,提出市港雙方共同出資成立土地開發公司的構想,在獲得港務公司與交通部的支持後,行政院也旋即於日前同意並核定該計畫。

高雄港區開發公司的資本額1億元,由港務公司與高雄市政府出資各半,除將優先開發舊港區的土地,未來也可接受各國公營事業委託辦理土地規劃、招商與開發作業,俟預算經立法院及市議會審議通過,預定明年7月掛牌營運。港市雙方的幕僚單位在今年的下半年將先成立專案辦公室,進行公司籌設與招商的前置作業,待公司正式成立即可無縫銜接開始運作。

市府表示,這樣中央與地方機關充分融合的創新模式,是高雄港務專責機構成立70年來最大的變革,感謝港務公司、交通部與行政院的支持與遠見,做出歷史性宏觀的決定。未來透過「高雄港區土地開發公司」的成立,市港必能合作展現最佳行政效能,共同致力舊港區水岸更新再造與亞洲新灣區的建設,招攬全球優質企業進駐,壯大台灣、走向世界,開創高雄港灣國際都會百年榮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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