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益瑞|圖:編輯部
台
南「後壁崁頂放火馬」民俗文化傳承百年,更是後壁區首件登錄的無形文化資產,台南市長黃偉哲於8月6日晚上至後壁崁頂勸善堂廟埕參加放火馬活動,現場體驗火馬施放炮火的震撼,並頒發文化資產登錄證書,表彰該項民俗的珍貴價值,也感謝在地鄉親傳承民俗文化的用心。
台南市文化局長葉澤山、勸善堂主委黃啟明、後壁區農會總幹事張逸玟、前議長賴美惠及市議員沈家鳳、蔡育輝、李宗翰、張世賢等各界貴賓皆一同參與後壁區首次無形文化資產授證典禮,見證崁頂地區民俗保存的重要時刻。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非常高興能夠代表台南市政府來頒贈後壁崁頂放火馬的文化資產登錄證書,這是後壁區第一個登錄的無形文化資產,事實上放火馬的歷史已經很久了,後壁崁頂能夠成為全台灣目前傳承放火馬民俗傳統的地區之一是非常難能可貴的,因此很感謝後壁區崁頂勸善堂黃主委、各位委員及所有好朋友把這麼好的優良民俗文化保存下來。
「池王爺有食,冤魂亦有食」是後壁崁頂流傳逾百年的俗諺,每年農曆6月17日(池王爺聖誕前一日),崁頂信眾遵守百年前池王爺的神示,以「放火馬」的方式,舉行與崁頂歷史、傳說有關的告慰冤魂儀式,不只體現池王爺的悲憫,百年民俗能夠傳承至今,也代表地方信眾對池王爺的承諾。
此一特色民俗,經市府於今年6月審議通過,7月公告登錄為台南市無形文化資產,登錄名稱為「後壁崁頂放火馬」,保存者為「勸善堂」,為後壁區首項登錄的無形文化資產,意義重大。
「崁頂」為後壁區北境的庄頭,勸善堂為崁頂信仰中心,主祀池府千歲。據考證,聚落以北的舊八掌溪河道,曾為清代台灣三大民變之一「戴潮春事件」古戰場,地方現存有「林進避崩埤」(盜匪襲擊官兵)、「五虎寮事件」(諸羅縣湖仔內盜匪搶庄遭崁頂壯丁襲殺)兩種說法,皆指該地曾經殺戮,陰魂冤氣甚重,後經池王爺神示,訂於每年池王聖誕前一日祭拜冤魂、普渡亡靈,地方民眾並燃放火馬以作為冤魂前往陰間的腳力。民俗傳承至今,庄民仍信守池王爺指示,代代相傳辦理祭典,迄今已成崁頂人重要的信仰活動。
文資處表示,「後壁崁頂放火馬」於2016年列冊追蹤後,經數年觀察仍傳承不輟,近年更與社造結合,後壁區公所亦積極推動,顯示該項民俗已非僅是宗教祭典,而是崁頂地區生活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環,今年登錄為台南市無形文化資產,可謂實至名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