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自然人憑證 「機」不可失歡樂送

201504163-1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汐止稽徵所表示:為配合推動電子化政府推廣網路報稅並宣導民眾購物索取統一發票,凡設籍於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馬祖)等9縣市之納稅義務人民眾,在103年6月4日以後申辦自然人憑證IC卡者,自104年4月20日起可持自然人憑證IC卡、身分證(或影本)及104年3、4月份統一發票收執聯(電子發票證明聯)5張或無實體電子發票3張(全數捐贈社福團體),兌領讀卡機乙台,至於購買土地、黃金等免稅商品者,不得兌領。歡迎民眾踴躍參加。

為配合推動電子化政府及推廣網路報稅,多加運用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在家上網報稅亦能獲得便捷又快速之網路服務,並宣導民眾購物索取統一發票或使用載具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特別舉辦本次活動,期透過多元宣導方式灌輸納稅觀念,以提升納稅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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