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淯 社長|圖:編輯部
繼2018年普悠瑪翻車事件後,2021年清明連假首日,花蓮崇德大清水隧道發生台鐵太魯閣號408車次撞上滑落邊坡的外包工程車而出軌翻覆,釀成49死、211傷的悲劇,是台鐵60年來最嚴重傷亡事故,再次引發各界關注台鐵體制問題,掀起「台鐵民營化」進而提出台鐵改革或公司化的相關討論。
台灣過去經濟成長,國營事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國營事業對台灣經濟影響甚遠。但隨著政治民主化與經濟自由化的發展,以往國營事業在經濟體系中的功能逐漸減少。目前國營事業轉型政策對於台灣未來的經濟體制、產業結構以及財富分配均有重要的影響。因此更應該對國營事業轉型的過程加以深入探討。
國營事業民營化已成近年政府再造趨勢,行政院於民國78年7月成立跨部會之專案推動指導委員會「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推動專案小組」,由前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委擔任召集人。並於民國87年4月更名為「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推動指導委員會」,以強化功能,推動民營化工作。至目前為止,計完成39家公營事業民營化,結束營業公營事業17家。以交通部為例,已有中華電信等4家移轉民營之公營事業,另現所屬4家國營事業,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及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均已完成公司化,僅剩台灣鐵路管理局(以下簡稱台鐵局)尚未公司化或民營化。
鐵路為台灣地面運輸重要的交通工具,對於沿線都市及區域經濟發展及提高國民生活水準有很大之貢獻,雖然因外在運輸環境變遷的影響(例如第一、二高速公路通車、小汽車大幅成長、國內航線開放、北宜高速公路及台灣高鐵公司的營運等),鐵路運輸受到其它運輸工具的競爭,使得台鐵在運輸市場占有率每況愈下,加上受到公營企業各項法規的限制,欠缺經營自主權還有管理上面臨許多難以克服的問題,造成每年虧損百億以上的困境。台灣高速鐵路通車後,經營狀況將更加困難,因為高鐵與台鐵的營運方式及特性類似(如安全性、準點性、舒適性等),但在運輸時間上,高鐵則優於台鐵。因此,台鐵將來在長途運輸上將無法與高鐵相抗衡,已流失掉大量的長程旅客,目前台鐵的主要營收卻來自長途運輸的收入,台鐵流失掉現在大部分的營收,使得虧損嚴重的台鐵財務狀況更形惡化,如不設法改善恐怕將影響未來生存發展的空間,引進企業經營的理念,朝民營化方向來發展,才能使台鐵再造重生。
台鐵身為國營事業,除與旅客貨商的業務往來,還肩負政府政策及社會責任的執行重任,加上內部員工自組工會的影響力量,恐非單就營收損益分析能夠達成;另在國營事業轉型的過程中,台鐵歷經「車路分離」民營化、「車路一體」民營化、公司化等方案研議,惟實際進程一再推遲;究以何種模式轉型,對台鐵局未來發展亦至關重要。
台鐵長年為外界詬病連年虧損、負債龐大、績效不彰及服務品質低落等缺失,交通部過去為了解決台鐵局前開缺失,擬具許多解決方案,諸如 2003 年提出「台鐵公司化基本方案草案(台鐵再生計畫)」、2018 年賀陳旦前部長重新研議台鐵公司化方案等,惟因工會反對(2003年台鐵反公司化罷工)或政府政策方向改變而暫緩。交通部王國材政務次長表示:「交通部所屬國營事業,像是中華郵政、港務公司等,都已完成公司化,現在也都有獲利,在執行事務上比較有效率;他更舉例原高雄市府公車處,轉型公司化後改為港都客運,現在都有賺錢,員工也賺更多」;「台鐵終究要公司化,不過現階段要先用一兩年體質改善,在改善過程中要有共識,這一點很重要,兩年後公司化是途徑之一,整個台鐵被行政束縛太久了,目標要在兩年內改革台鐵」。
現階段台鐵局除了財務面上嚴重虧損,依據台鐵局 2020年決算報告,至 2020年底台鐵局累計虧損達新台幣4000多億元,在管理面上因員工身分為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特殊形態隨著勞權意識高漲及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修正,面臨嚴重挑戰,而促使台鐵局應該透過公司化、民營化等組織變革方式來解決當前問題。
財務面虧損原因:包含公路間競爭(高速公路、雪隧通車以及高鐵營運)、運價問題(票價調整無自主性、受到政策性因素影響)、員工退撫金負擔沉重、老殘優待差額由台鐵局自行吸收、不敷成本支線及小站因政策性因素無法關閉及自行負擔路線設施維護經費等。
管理面困境: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特殊形態:台鐵局為一國營事業機構,其內部員工包含交通資位人員(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及營運人員(純勞工身分)者,營運人員管理完全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於管理面上較為單純,惟交通資位人員依據勞動基準法第 84 條規定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50 條規定,於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安全衛生、福利、加班費等事項,得就公務員法令及勞工法令擇優適用,不論是公務員制度或勞工制度皆有其一套邏輯與合理性,此種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得就公務員或勞工制度擇優適用制度,破壞不同制度間的公平與合理性,另機構內從事相同工作人員,如僅因身分上不同,所獲得工作條件亦不同,恐打擊員工士氣,造成管理上困境。
交通部過去亦曾經研議台鐵局公司化方案,惟最終均失敗暫緩實施,如2003 年 11 月 12 日提出「台鐵公司化基本方案草案(台鐵再生計畫)」:包含解決公用性及歷史性財務包袱、適度解除法令限制、健全組織人事、提高經營績效、提昇服務品質及健全財務結構等 6 項。公司化經營策略,如下:
- 組織扁平化:縮減層級:總公司僅設「處」(室)及「科」兩級,取消「股」層級,以達簡併層級目標;實施責任中心制:廠段成立成本中心,幕僚單位成立費用中心。
- 設備現代化:包含更新改善軌道結構、更新改善行車保安設備、增購車輛及設置自動售票驗票系統及更新電腦售票票務系統。
- 用人精簡化:改善設備、業務外包及訂定員工自請退休優惠辦法。
- 本業市場化:包含調整客運列車系統、台鐵都會區捷運化、強化東線及跨線之營運、運輸離峰時間推出特價方案、與旅遊業者合作發展鐵路觀光業務、調整貨運經營策略及加強行銷策略等
- 經營多角化:包含開拓環島光纖市場、場站開發、經營其他附業及營業資產運用等。
- 成本最低化:包含降低人事費用及嚴格控管各項支出等。
- 作業效率化:包含降低行車事故件數、提高旅客列車準點率及提高旅客整體滿意度等。
申言之,交通部歷任部長上任以來,均展開台鐵公司化或民營化討論,目前具體規畫台鐵朝國營公司架構發展,分別就財務負擔、勞工權益、營運監理與安全管理等七大層面進行改造,其中包含調整票價、設立鐵路管理基金,並允諾改制後不裁員。交通部於 2004 年及 2018 年欲推動台鐵局公司化政策,受到工會強烈抗爭後,政務首長決定暫緩公司化政策實施,於行政部門擬訂方案階段即宣告失敗,另因台鐵局公司化涉及多項法律、條例訂定,於行政部門擬訂方案後,尚需取得立法院多數立法委員支持,困難度極高。綜上所述,台鐵局過去未能成功實施公司化、民營化政策,在於未能獲得政務首長(諸如總統、行政院長)高度支持,導致面臨工會抗爭或機關首長更替即宣告暫緩實施,未能展現出政府部門改革台鐵的決心,因此,台鐵局如要進行公司化與民營化首要條件除獲得行政及立法部門高度支持,更因近年的重大事件,全民上下一心,達成共識,方有可能順利推動台鐵局公司化與民營化政策。